城市地理与新型城镇化

山区镇域空间功能冲突与权衡协同——以茶陵县严塘镇为例

  • 傅丽华 , 1, 2 ,
  • 谭贵 2, 4 ,
  • 莫振淳 , 3,
展开
  • 1.湖南文理学院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中国湖南 常德 415000
  • 2.湖南工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中国湖南 株洲 412000
  • 3.湖南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 中国湖南 长沙 41000
  • 4.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中国湖南 株洲 412400
※莫振淳(1993—),女,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景观生态与土地利用、区域旅游规划。E-mail:

傅丽华(1971—),女,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景观生态与土地利用、旅游规划。E-mail:

收稿日期: 2024-11-22

  修回日期: 2025-06-01

  网络出版日期: 2026-02-04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2371288)

地理学应用特色学科([2022]351)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and Trade-off/Synergy Strategies in Mountainous Towns: A Case Study of Yantang Town in Chaling County

  • FU Lihua , 1, 2 ,
  • TAN Gui 2, 4 ,
  • MO Zhenchun , 3,
Expand
  • 1. Colleg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Tourism,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Changde 415000,Hunan, China
  • 2.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uzhou 412000,Hunan, China
  • 3. College of Tourism,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00,Hunan, China
  • 4. Bureau of Natural Resources of Chaling County , Zhuzhou 412400,Hunan, China

Received date: 2024-11-22

  Revised date: 2025-06-01

  Online published: 2026-02-04

摘要

文章以2010—2020年茶陵县严塘镇土地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数据为基础,结合功能传导单元识别和空间功能冲突强度测度,通过梳理空间功能冲突变化,分析了主体功能传导要求与多元主体行为决策的逻辑关联;在此基础上,构建空间功能冲突的权衡/协同决策分析框架和“权衡/协同—多主体”行为决策分析模型,提出了不同功能传导单元适配的空间功能冲突决策模式。结果表明:①严塘镇空间功能呈现明显的东西分异,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强度总体较低,空间功能冲突的集聚和扩散有明显的方向性。②镇域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决策格局、冲突强度变化、综合生态功能重要度呈强空间关联,其中权衡/协同决策格局呈东西分异特征。③镇域多主体的行为决策与其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具有空间适配性,针对不同决策单元提出“多主体权衡型”“多主体协同型”“多主体权衡—协同型”3种差异化的行为决策模式。

本文引用格式

傅丽华 , 谭贵 , 莫振淳 . 山区镇域空间功能冲突与权衡协同——以茶陵县严塘镇为例[J]. 经济地理, 2025 , 45(12) : 95 -104 . DOI: 10.15957/j.cnki.jjdl.2025.12.010

Abstract

Based on the land use data from 2010-2020 and the "dual evaluation" data of territorial space of Yantang Town, and combining the identification of functional transmission units and the measurement of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 intensity, this study analyzed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quirements of main functional zones and the decision-making behaviors of multiple stakeholders through analyzing changes in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On the basis of the above, it constructed a trade-off/collaboration decision-making analysis framework and a "trade-off/collaboration and multi-stakeholder" behavioral decision-making model for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and proposed decision-making models for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that adapt to different functional transmission units.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1) The spatial functional of Yantang Town demonstrates pronounced east-west differentiation patterns. The overall intensity of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is relatively low in Yantang Town. The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show a clear directional pattern in their agglomeration and diffusion. 2) The spatial patterns of trade-off/collaboration decision-making for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at the town level, the intensity changes of these conflicts, and the importance of comprehensive ecological function show a strong spatial correlation. Meanwhile, the trade-off/synergy decision-making spatial pattern exhibits pronounced east-west differentiation characteristic. 3) The behavioral decision-making of multiple stakeholders at the township level demonstrates a spatial correspondence with the varying intensities of functional conflicts. Three distinct decision-making models are proposed for different units: the "multi-stakeholder trade-off" model, the "multi-stakeholder synergy" model, and the "multi-stakeholder trade-off and synergy" model.

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协同推进[1],加速了乡镇国土空间向多功能转变[2],不同利益主体对国土空间资源的争夺导致空间功能冲突加剧[3],给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并深刻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国土安全[4-5]。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宏观层面引导国土空间的开发与保护,协调空间功能冲突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供了重要支撑[6-7]。主体功能区制度明确了以县区级为基本单元的功能定位,但与乡镇国土空间功能及用途管制普遍结合不够、衔接不畅[8]。2024年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对省级和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优化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乡镇层级细化主体功能定位的技术方法仍沿用“自上而下”的规划思路,已难以满足主体功能区战略对国土空间功能冲突的引导与管控要求。空间用途管制在乡镇层级“落实落细”应探索主体功能定位要求与乡镇层级空间功能冲突破解的衔接路径,提出主体功能定位约束下“自下而上”的国土空间功能冲突治理新思路,对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划区方法[9]、识别路径[10]、实施评估[11-12],以及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土空间格局演变影响因素[13],碳收支和碳补偿分区[14]等。近年来,逐渐转向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和理论研究[15],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较少。国土空间冲突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空间冲突诱因分析[16-17]、空间冲突时空演变特征及影响机制[18-19]等方面,从空间治理角度探讨空间冲突管控与协调[20]。从研究区域看,多选择城市群、流域、省域、市域以及区县等多级尺度[17-18,21-22],较少从乡镇层级展开研究[1]。研究方法以用地适宜性评价法[23]、空间功能评价法[24]等为主,以及构建基于景观格局的冲突强度指数模型量化其相应功能[25]。从功能视角看,多关注土地利用功能[18]、三生空间功能[3]、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6]、国土空间功能[27]等多个方面,有效协调与管理是解决空间冲突的核心[28]。冲突治理行为决策以基于此消彼长的权衡关系和相互增益的协同关系主导,被视为协调空间冲突的重要手段[18],主要通过识别生态系统服务的权衡/协同关系调解土地利用冲突[26],发挥多元利益主体在空间多功能转型[28]和空间功能权衡作用[29],分析主体行为决策效益差异并构建冲突缓解机制等[30-31]。综上可见,既有研究对镇域尺度空间冲突关注不足,未能考虑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变化的影响,以多元利益主体决策探索空间功能冲突治理的可行路径尚缺乏实证支持。
乡镇层级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低层级,也是主体功能区战略传导的末端,在此层级协调空间冲突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目标之一。基于此,本文选择茶陵县严塘镇为案例,综合运用多学科交叉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生态功能主导的空间功能冲突识别和评价,判断冲突变化特征并分析其功能传导单元类型,提出适宜于不同空间功能冲突单元的主体行为决策模式,以期为“上下结合”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和生态功能主导下的乡镇国土空间功能冲突治理提供实践参照,也为其他主体功能主导的乡镇空间功能冲突治理提供理论和案例依据。

1 研究思路与分析框架

空间冲突是指利益相关者基于不同开发方式和诉求目标对空间资源加以利用时所产生的不和谐现象[32]。国土空间功能冲突是国土空间功能与利益相关者需求的不匹配在空间上的映射。政府、当地居民、企业既是国土空间微观层面的使用主体,也是空间治理的决策主体,受主体功能区的管控约束。当不同主体的空间开发利用行为决策目标不一致时,又极易引发不同程度的空间功能冲突。
主体功能区战略是我国国土空间治理的基本依据[6,8,33],也是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工具[34]。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等是具有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空间功能区,对关键指标及其阈值调整可实现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的尺度传导,从宏观层面引导保护与开发行为[35]
功能传导单元是乡镇层级在地块上精准传导分区管控要求的关键空间单元,也是“多规合一”的最底层管控单元,需协调解决各类空间功能冲突。乡镇国土空间功能遵循“行政区单元目标分解—功能传导单元集成—地块单元实施响应”的递进式传导逻辑(图1)。具体而言,功能传导单元作为连接行政区单元与地块单元的中间层级,将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用途管制规则,与地块功能调整形成精准对接,采用“权衡/协同—多主体”决策模式,引导不同主体调整空间功能开发利用行为的“自下而上”反馈,实现不同层级国土空间治理协同。
图1 乡镇国土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分析框架

Fig.1 Research framework for trade-off/synergy of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in towns

2 研究区概况、数据与方法

2.1 研究区概况

严塘镇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东部,下辖19个行政村,总面积224 km2图2)。该镇地处罗霄山脉西麓山区,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面积6.75 km2;境内光照充足,水量充沛,自然资源丰富,为生态旅游和农业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010—2015年户籍人口年均增长率约为4.7%,2015—2020年仅为0.3%,人口增长趋势放缓。
图2 研究区概况

Fig.2 Scope of the study area

严塘镇是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很好。近年来,严塘镇引入5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23家农业规模企业,生猪养殖、农林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势头好,导致镇域城乡建设用地快速扩张。2010—2020年,镇域建设用地由1256.05 hm²增至1675.62 hm²;尤其是2015年以后,生态空间被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大量挤占,国土空间功能冲突显现并呈加剧趋势。

2.2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0、2015和2020年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土地利用数据,以及茶陵县国土空间“双评价”成果。镇域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主要来源于《茶陵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来源于2010—2020年《湖南统计年鉴》《茶陵统计年鉴》和茶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3 研究方法与步骤

2.3.1 空间功能分类

根据已有研究[7],考虑到山区镇域园地、农业设施用地占比较大,将38种国土变更调查地类数据归并为9类土地利用景观类型,并依据其相应的土地利用景观类型及功能划分,归并为生活、生产、生态3类空间功能(表1)。
表1 国土空间用地类型与空间功能分类转换

Tab.1 Classification and conversion of land spatial land use types and spatial functions

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名称 对应土地利用景观类型 空间功能类型
农村宅基地、村庄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生活功能
建制镇、城镇村、工业、公路、城镇住宅、公用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 城镇建设用地
采矿、水工建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生产功能
干渠、沟渠、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水田、旱地、水浇地 耕地
其他园地、茶园、果园 园地
其他林地、灌木、乔木、竹林 林地 生态功能
裸地、其他草地 未利用地
坑塘、河流、水库、滩涂 水域
将相应矢量数据统一转换为30 m×30 m的栅格数据进行计算,采用土地利用转移矩阵分析镇域空间功能转移。

2.3.2 功能传导单元识别

中微观尺度细化空间格局有效提升规划管控的科学性。研究表明,空间功能分析具有较强的尺度依赖性,高分辨率的网格尺度能更清晰地呈现地块空间特征,当网格面积为景观斑块平均面积的2~5倍,能较好地反映区域的景观格局信息。已有研究[1,19]表明,研究区范围与网格尺度大小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当研究区范围小且数据精度较高时,尺度越小的网格表达的空间现象局部特征越易分辨,更有助于识别和分析潜在的空间功能冲突。例如,大冶市陈贵镇的空间功能冲突研究采用350 m网格作为基本分析单元,已被验证具有适用性[1]。严塘镇景观斑块平均面积约为0.04 km2,镇域地形地貌、规模与陈贵镇较为相近,网格尺度取值范围可确定为280~450 m。同时,考虑基础数据精度并避免将研究单元切分得过于破碎[17],本文选取350、400和450 m网格尺度进行对比,发现400 m网格尺度既能保证空间单元的完整性,又能较清晰地反映空间功能局部特征,故将其确定为严塘镇空间功能分析的最佳尺度,即功能传导单元。最后,以400 m网格划定单元并删除无效单元,共得到有效功能传导单元1460个。计算公式如下:
Iuk=Xuk/A
式中:Iuk为第k个网格单元中u类空间功能的面积占比;u为空间功能类型,分为生态功能(u1)、生产功能(u2)、生活功能(u3)3种类型;Xuk为第k个网格单元u类空间功能总面积;A代表单个网格单元面积。同时,将单个面积占比最大的功能空间类型视为该网格单元的主导功能。

2.3.3 空间功能冲突分析

①空间功能冲突强度。空间功能斑块是维持国土空间功能完整性、连通性与稳定性的关键空间载体。结合复杂性、脆弱性、稳定性建立空间冲突强度指数模型[23],最大空间功能斑块是支撑特定单元空间功能的关键要素,斑块间的连通性对维持空间功能稳定至关重要,应纳入空间功能冲突测度指标体系(表2)。
表2 空间功能冲突强度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Tab.2 Measurement index and calculation method of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 intensity

指标名称 指标含义 指标计算方法
空间功能斑块
复杂度(FC
反映外部干扰对功能斑块的影响。外部干扰越强,空间功能斑块复杂度越高 $FC=\sum _{u=1}^{3}\sum _{k=1}^{1460}\left[\frac{2ln\left(0.25{P}_{uk}\right)}{ln{a}_{uk}}\left(\frac{{a}_{uk}}{A}\right)\right]$ 式中:Puk为第k个单元中u类空间功能斑块的周长;aik为第k个单元中u类空间功能斑块面积;A为单个功能传导单元面积
空间功能斑块
破碎度(FF
体现空间功能完整性和空间功能强弱。破碎度越高,则空间主导功能越弱 $FF=\left(1-\frac{LPI}{100}\right)\cdot NP$$LPI=\frac{{a}_{kmax}}{A}\cdot 100$ 式中:LPI为最大空间功能斑块指数,NP为斑块总数;akmax为第k个单元中最大空间功能斑块面积;A为单个功能传导单元面积
空间功能斑块
离散度(FD
表示斑块分离程度,数值越小代表斑块集聚程度越高,越利于空间功能发挥 $FD=1-\sum _{u=1}^{3}\left(\frac{{d}_{uk}}{{A}_{u}}\right)$ 式中:dik为第k个单元中u类空间功能斑块间的距离;A为单个功能传导单元面积
空间功能脆弱
度(FV
反映外部干扰下某一空间功能的类型、形态或结构改变的难易程度,脆弱度越高,越易受外界影响 $FV=\sum _{u=1}^{3}{F}_{u}\cdot \frac{{a}_{uk}}{A}$ 式中:auk为第k个单元中u类空间功能斑块面积;Fuu类空间功能抗干扰能力,从低到高依次为未利用地<水域<园地<耕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城镇建设用地,依次赋分1~9
空间功能冲突
强度(CI
指在特定区域内不同空间功能的冲突程度,反映了空间功能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竞争态势 $CI=\alpha FC\text{'}+\beta FF\text{'}+\gamma FD\text{'}+\eta FV\text{'}$ 式中:FC′、FF′、FD′、FV′为归一化后的FCFFFDFVαβγη为指标权重,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分别为0.08、0.27、0.51、0.14;CI取值[0,1],采用等距法划分为低[0,0.2)、较低[0.2,0.4)、中等[0.4,0.6)、较高[0.6,0.8)、高[0.8,1.0]5个等级
②空间功能冲突变化趋势。本文通过构建功能冲突变化趋势指数,判断冲突强度变化特征。计算公式如下:
${Y}_{k}=\frac{C{I}_{tk}-C{I}_{t0k}}{C{I}_{t0k}}·\mu $
${Y}_{k}^{\text{'}}=2\cdot \frac{{Y}_{k}-{Y}_{kmin}}{{Y}_{kmax}-{Y}_{kmin}}-1$
式中:CIt0kCItkt0-t时段第k个单元的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变化值;μ代表第k个单元的功能冲突集聚系数,反映该单元受周边空间功能冲突集聚效应的影响程度,利用ArcGIS的Moran's I工具计算出“极热点区、极冷点区”“热点区、冷点区”“不显著区”,分别对应高、较高、一般3个影响等级,依次赋值3~1;Yk为第k个单元的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变化指数,正负值表示空间功能冲突呈增强或减弱变化趋势,指数绝对值大小表示变化程度;${Y}_{k}^{\text{'}}$Yk的标准化结果,采用等距法划分5个冲突强度等级,分别为明显减弱[-1.0,-0.6)、轻微减弱[-0.6,-0.2)、基本不变[-0.2,0.2)、轻微增强[0.2,0.6)、明显增强[0.6,1],等级值接近0表示空间功能冲突变化接近稳定状态。

2.3.4 空间功能冲突的“权衡/协同—多主体”决策分析模型

不同空间功能冲突反映了不同主体的土地利用偏好或诉求,进而引发多主体的差异化决策。梳理主体功能定位约束、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决策选择、多主体行为决策响应之间的关联逻辑,构建“权衡/协同—多主体”行为决策分析模型(图3)。
图3 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多主体”决策分析模型

Fig.3 "Trade-off/synergy and multi-stakeholder" decision-making analytical model for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①空间功能“权衡/协同”决策选择。本文采用等距法划分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均值、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变化指数的等级,采用象限法构建“权衡/协同”决策模型,将中间值点(0.0,0.5)作为权衡—协同平衡点,即空间冲突变化指数${Y}_{k}^{\text{'}}$取值为0,空间冲突强度均值$\overline{CI}$居中,表示权衡与协同决策重要性相近,判断不同空间功能冲突单元对应的决策模式。具体地,一是权衡决策模式。将矛盾加剧、冲突增强的空间功能冲突单元确定为权衡决策单元,主要权衡其相应空间功能的发展优先等级及资源分配,以确定最优的空间功能组合和发展路径。二是协同决策模式。将空间功能冲突已趋于稳定和相对平衡的空间功能冲突单元划分为协同决策单元,需考虑空间功能的整体利益和协同发展。三是权衡—协同决策模式。将空间功能冲突并非处于某一状态,可能有潜在冲突的空间功能冲突单元划分为权衡—协同决策单元。该单元内空间功能冲突由“稳定”趋于“增强”或由“增强”趋于“稳定”变化。另外,划定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决策的柔性单元,作为选择不同决策模式的过渡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决策模式。
②主体功能定位约束下的行为决策。本文基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的核心约束条件,构建反映生态服务功能维持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综合生态功能重要度指标,表征严塘镇主体功能定位的约束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E{I}_{k}=\sum _{j=1}^{3}{e}_{jk}·{w}_{j}$
式中:EIk为第k个功能传导单元的综合生态功能重要度,按照等距划分法分为低(0,4]、高(4,8] 2个等级;ejk分别为生态保护重要性(e1k)、生态脆弱性(e2k)、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e3k)指标;wj为指标权重。
依此,生态功能区定位下的多主体行为决策规则可以表达为:
$\mathrm{政}\mathrm{府}\mathrm{行}\mathrm{为}\mathrm{决}\mathrm{策}\mathrm{规}\mathrm{则}\left\{\begin{array}{c}\mathrm{政}\mathrm{策}\mathrm{制}\mathrm{度}\mathrm{偏}\mathrm{强}\mathrm{制}\mathrm{性},E{I}_{k}\in \left(\mathrm{4,8}\right]\\ \mathrm{政}\mathrm{策}\mathrm{制}\mathrm{度}\mathrm{偏}\mathrm{约}\mathrm{束}\mathrm{性},E{I}_{k}\in \left(\mathrm{0,4}\right]\end{array}\right.$
$\mathrm{企}\mathrm{业}\mathrm{行}\mathrm{为}\mathrm{决}\mathrm{策}\mathrm{规}\mathrm{则}\left\{\begin{array}{c}\mathrm{发}\mathrm{展}\mathrm{生}\mathrm{态}\mathrm{环}\mathrm{保}\mathrm{型}\mathrm{产}\mathrm{业},E{I}_{k}\in \left(\mathrm{4,8}\right]\\ \mathrm{发}\mathrm{展}\mathrm{高}\mathrm{经}\mathrm{济}\mathrm{效}\mathrm{益}\mathrm{产}\mathrm{业},E{I}_{k}\in \left(\mathrm{0,4}\right]\end{array}\right.$
$\mathrm{居}\mathrm{民}\mathrm{行}\mathrm{为}\mathrm{决}\mathrm{策}\mathrm{规}\mathrm{则}\left\{\begin{array}{c}\begin{array}{l}\mathrm{禁}\mathrm{止}\mathrm{不}\mathrm{符}\mathrm{合}\mathrm{主}\mathrm{体}\mathrm{功}\mathrm{能}\mathrm{定}\mathrm{位}\mathrm{的}\mathrm{行}\mathrm{为},\\ E{I}_{k}\in \left(\mathrm{4,8}\right]\end{array}\\ \begin{array}{l}\mathrm{限}\mathrm{制}\mathrm{不}\mathrm{符}\mathrm{合}\mathrm{主}\mathrm{体}\mathrm{功}\mathrm{能}\mathrm{定}\mathrm{位}\mathrm{的}\mathrm{行}\mathrm{为},\\ E{I}_{k}\in \left(\mathrm{0,4}\right]\end{array}\end{array}\right.$
基于空间功能冲突的“权衡/协同”决策分析以及主体功能定位要求,不同主体根据自身行为偏好和发展诉求,可采取差异化的行为决策,从而提升空间功能冲突治理的有效性。例如,政府主体可通过空间规划与政策工具实施调控促进空间综合功能效益最大化,引导和协调其他主体的行为决策,实现多主体协同治理;企业主体的空间治理行为既依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制度规范,也需兼顾居民的协作配合与利益诉求,通常会优先考虑空间生产功能并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核心诉求;居民主体则更加关注空间生活功能改善衍生的经济增益,高度依赖于其他主体提供的公共服务供给与利益共享机制,优先考虑空间生活功能改善的诉求。

3 结果与分析

3.1 严塘镇空间功能时空格局变化

3.1.1 生态功能空间明显减少,生产功能空间增长迅速

2010—2020年,严塘镇80%以上的功能空间为生态功能空间,2020年较2010年减少约100.57 hm2,集中分布在镇域东部;镇域西部生产功能空间快速扩张,2020年较2010年增加约127.12 hm2,年均增长1.24%;镇域西部生活功能空间呈零散分布,无明显变化。

3.1.2 空间功能转换增多增快,功能结构变化愈加复杂

分析结果显示,2010—2015年镇域空间功能整体格局未发生显著变化。但2015—2020年,功能转换明显增多增快,生态功能空间大量向生产功能空间转移,功能结构变化愈加复杂。农业相关企业入驻,既带动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又加快空间功能结构调整,生产、生态、生活功能空间转移明显(图4)。
图4 2010—2020年严塘镇土地利用与空间功能转移特征

Fig.4 Landscape types and spatial function transfer of land use in Yantang Town from 2010 to 2020

3.2 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变化特征

3.2.1 冲突强度时空分异明显,村镇中心空间功能冲突强烈

图5可知,2010—2020年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强度呈明显的时空分异特征,镇区中心及各村域中心是高强度冲突区。镇域空间功能低强度冲突占比达86%;中等及以上强度的冲突占比较低但增长迅速,2020年较2010年增加了7.46%。
图5 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强度演变

Fig.5 Evolution of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 intensity in Yantang Town

2010—2020年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强度表现为空间正相关,聚集特征且扩张方向性明显。其中,镇域空间功能冲突“热点”和“极热点”区集中在镇域中西部,并向南北逐渐扩张;空间功能冲突“冷点”和“极冷点”区主要分布在镇域东北部和边界区域,并向东北集聚。可能原因是,城镇化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显著增强了镇区中心的经济集聚与溢出效应,中西部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加剧。镇域东部以山地为主,土地开发难度大,减缓了空间功能冲突扩散;镇域中部、南部以及北部地势相对平坦且交通条件较好,不同利益主体对土地发展权的争夺激烈。

3.2.2 空间功能冲突类型多样,生产功能空间管控乏力

图6可知,2010—2020年镇域功能冲突强度变化呈“西部增强,东部基本不变”格局。其中,呈“基本不变”的区域占比高且分布范围广;呈“明显增强”“轻微增强”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镇区西部,占比较高。生产功能空间侵占生态、生活功能空间是导致功能冲突强度变化的主要原因,现有功能冲突空间管控措施有效维持了生态功能空间稳定,减缓生活功能空间扩张,但对生产功能空间的管控效果不佳。
图6 2010—2020年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变化趋势及其功能转移关系

Fig.6 Changing trends of spatial functional conflicts and the relationship of functional transfers in Yantang Town from 2010 to 2020

3.3 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的权衡/协同决策格局

3.3.1 权衡/协同决策单元空间分异特征明显

基于空间功能冲突测度结果和图3分析模型的叠加,划分“权衡”“协同”“权衡—协同”三类决策实施区域,“协同”“权衡—协同”决策模式在多数地块适用(图7)。具体而言,“协同”决策单元主要集中在镇域东部的高综合生态功能重要度区域,占总单元数量的50%,可柔性决策单元占比达93%;“权衡—协同”决策单元主要分布在镇域中西部的低综合生态功能重要度区域,占总空间单元数量的48%,可柔性决策单元占近81%;“权衡”决策单元零散分布在镇域中北部,占总单元数量的2%,较少涉及高综合生态功能重要度区域。
图7 2010—2020年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的权衡/协同决策格局

Fig.7 The decision-making pattern of trade-off/synergy of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in Yantang Town from 2010 to 2020

3.3.2 权衡/协同决策选择的空间差异

结合图4图7,“权衡/协同”决策行为选择应考虑空间功能冲突的时空变化。例如,镇域中西部生产功能空间扩张加快,大量侵占生态、生活功能空间,空间功能冲突多呈加剧态势,应优先选择“权衡”决策行为;镇域东部生态功能良好,与西部的生活、生产功能空间形成互补格局,空间功能冲突较弱,可侧重“协同”决策,通过多主体协作强化生态基底对镇域的服务能力,兼顾“权衡—协同”决策,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空间治理协调发展。

3.4 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决策模式

3.4.1 “多主体权衡型”决策模式:精准权衡破解“强”冲突

“多主体权衡型”决策模式以“权衡”为核心准则,依据对权衡决策单元空间功能最优发展路径的分析,不同主体的空间治理行为决策不同,重点破解高强度空间功能冲突(图8)。严塘镇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综合生态重要性高的功能单元,应重点解决生态功能与生产功能的冲突。具体而言,政府应加强对严塘镇中部区域的林地用途监管,设定林地转园地的负面清单;在镇域北部、南部等高综合生态功能重要性区域,企业应科学规划园地建设,不得在生态影响大的区域布局育苗基地、经济林繁育园及生态茶园,对已有育苗地、经济林、茶园适时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居民应严格遵守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规,杜绝非法采砂、破坏保护设施行为,主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禁止非法采伐、开垦及侵占林地行为。以生产功能为主导的权衡决策单元多分布在镇域中部,应重点解决耕地撂荒及用途改变引起的生态与生产功能空间冲突。具体而言,政府需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控耕地非粮化;企业应积极引入数字农业技术,提高产业收益;居民可采用间作和套种等高效种植模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以生活功能为主导的权衡决策单元多在镇域中部、南部,需重点解决闲置农村居民点用地腾退引起的功能冲突。政府应深入实地调研,强化用地用途规划与统筹安排;企业可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参与腾退用地的盘活利用;居民应全过程参与规划和决策。
图8 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多主体权衡型”决策模式

Fig.8 "Multi-stakeholder trade-off" decision-making model for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in towns

3.4.2 “多主体协同型”决策模式:协同发展减少“弱”冲突

“多主体协同型”决策模式以“协同”为核心准则,通过对协同决策单元的空间功能利用效益评估和空间功能互馈分析,有效降低弱空间功能冲突(图9)。综合生态重要度高的区域,应确保生态功能优先,促进生态和生产空间功能协调发展。一是政府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入,镇域东部以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为重点,夯实生态安全底座;企业推动东部农林产业生态化转型,通过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和自然研学旅游延伸产业链;居民应积极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参与和美乡村建设,促进生态、生活、生产功能空间融合发展。对于镇域北部、中部区域等低综合生态重要度区域,重点强化“协同”决策单元与周边空间功能互补,促进生产与生活空间联动与功能互补。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引导企业与居民依据共同目标开发利用;农林业企业应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吸纳本地居民参与农产品加工、茶园种植等生产性服务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功能空间双向赋能;居民以资源入股,参与产业建设项目,推进生产与生活功能的有机结合。
图9 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多主体协同型”决策模式

Fig.9 "Multi-stakeholder synergy" decision-making model for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in towns

3.4.3 “多主体权衡—协同型”决策模式:功能重构降低“中”冲突

“权衡—协同”决策单元的空间功能供给与需求冲突不显著,极易造成无序、低效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多主体权衡—协同型”决策模式遵循弹性决策准则,通过空间功能重构,降低中等强度的空间功能冲突(图10)。对于镇域东部、北部和南部综合生态重要度高且优势功能突出的“权衡—协同”决策单元,应优先考虑“权衡—多主体”决策模式。具体而言,政府制定针对性的用地转换政策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企业培育优势产业提高经济效益,居民积极参与环保监督保障生态效益。对于镇域中部、中北部综合生态重要度低且优势功能不显著单元,优先考虑结合“协同—多主体”决策模式,推进空间功能价值整体提升。具体而言,政府通过创新资源利用模式,挖掘地块的潜在空间功能价值;企业综合考虑居民需求对地块精细开发,提高空间功能利用效率;居民主动参与空间规划和产业建设,促进空间功能的建设完善。
图10 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多主体权衡—协同型”决策模式

Fig.10 "Trade-off and synergy to multi-stakeholder" decision-making model for spatial function conflicts in towns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本文以网格单元作为关键层级构建空间功能冲突强度模型,有效揭示了山区镇域空间功能冲突的时空变化;同时基于镇域的主体功能传导与决策的研究,实现了主体功能定位要求与乡镇国土空间功能冲突治理的有效衔接。主要结论如下:
①严塘镇空间功能格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较为契合,但空间功能呈现明显的东西分异。东部多为生态功能空间,西部以生产、生活功能空间为主。国家战略和相关政策的稳步推进对镇域空间功能变化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地理条件是导致功能冲突空间分异的主导因素,空间功能冲突强度有明显的空间邻近效应,且其影响效应遵循一定的距离衰减规律;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是空间功能冲突向中西部集聚增强的重要原因。镇域空间功能冲突以低强度为主,与地势变化一致,呈明显的“东低西高”格局。规划管控是协调空间功能冲突的有效手段,但镇区空间功能冲突仍可能局部持续增强,相关管控措施亟待优化。
②从多功能和多主体协同视角实现空间功能冲突的有效治理。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决策格局与冲突强度、生态功能重要度有强空间关联和明显的东西分异特征。多元化和多主体的行为决策是空间功能冲突治理的关键,多主体的行为决策与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强度的行为决策具有空间适配性,应采取差异化的空间治理决策模式。依据严塘镇空间功能冲突“权衡/协同”决策分析,针对不同决策单元提出“多主体权衡型”“多主体协同型”“多主体权衡—协同型”3种差异化的行为决策模式。

4.2 讨论

乡镇是主体功能区定位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地的关键层级,准确识别乡镇国土空间功能冲突变化并进行多主体协同决策,是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在县区级行政单元细化落实,有效实施国土空间治理的关键。本文深入剖析镇域空间功能冲突变化特征与“权衡/协同”决策格局,为微观地块精准治理提供了实证借鉴。
然而,由于乡镇国土空间资源权属关系复杂,不同利益主体诉求多样,协调空间功能单元的相互作用关系,建立长效机制并实现功能有效传导值得更多关注。在微观决策层面,因乡镇空间功能冲突多呈现散点式分布、难以形成集中统一的治理模式,协调多主体行为决策更利于解决乡镇空间功能冲突,实现空间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故而对其空间功能冲突的治理,既需考虑“自上而下”的主体功能传导细化的要求,也要考虑通过协同多元利益主体决策,推动乡镇国土空间功能“自下而上”与主体功能要求对接。同时,除了采用分区域、精细化的治理模式,还应充分考虑尺度效应和多尺度的地域功能演变规律。本研究对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动态变化及协同效应的差异考虑不足,后续应深入探讨多主体权衡与协同互动关系和适应多元利益诉求的空间治理机制。此外,本研究中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4项关键指标来量化空间功能冲突强度,但尚未纳入干扰距离、干扰频率等评价指标,后续应构建更全面反映空间功能冲突的指标体系,综合复杂网络模型、系统动力学模型、空间适配模型等的优势,加强空间功能冲突影响因素及机制分析,实现宏观战略目标与具体管控要求对空间决策行为的精准对接,破解上层总体规划与下层详细规划衔接不畅的实践困境,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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