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土地与生态

缩小居民收入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的制度创新

  • 李卫华 , 1, 2
展开
  • 1.湖南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中国湖南 长沙 410006
  •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中国湖南 长沙 410205

李卫华(1976—),男,湖南安仁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价值理论与金融创新。E-mail:

收稿日期: 2018-10-28

  修回日期: 2019-01-23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4-29

Urban-Rural and Regional Gaps in Resident Income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 LI Weihua , 1, 2
Expand
  • 1.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Trade,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410006,Hunan,China
  • 2. Financial and Monetary Institute,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hangsha 410205,Hunan,China

Received date: 2018-10-28

  Revised date: 2019-01-23

  Online published: 2025-04-29

摘要

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都很大;居民经营净收入存在一定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但二者都没有工资性收入差距大;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城乡差距都很大,地区差距相对较小。深化教育培训体制、劳动力市场机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经常性转移支付等项制度的改革,能够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本文引用格式

李卫华 . 缩小居民收入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的制度创新[J]. 经济地理, 2019 , 39(3) : 195 -200 . DOI: 10.15957/j.cnki.jjdl.2019.03.023

Abstract

Urban- rural and regional gaps are both very large in resident’s wage income; urban-rural and regional gaps in residents' net operating income are less than resident’s wage income; urban-rural gap in residents’ net property income and net income of transfer is very large, while the regional gap is relatively small.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labor market mechanism, separation of powers in rural land and regular transfer payment system can improve the wage income, net operating income, net property income and net transfer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in Western China, and is beneficial to narrow the urban- rural and regional gaps in resident income.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较快,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不过,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不只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就是地区之间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不公平问题对社会的安定团结已经产生了不利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理论界对这些问题作了大量的调研和深入的研究,就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形成原因和相应的对策,提出了十分有益的见解[1-5]。研究认为,先富与共富、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政策主张,经济运行机制不健全,税收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以及教育、资源禀赋和社会历史,甚至政策的地区差异,都是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形成的原因,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制度安排。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缩小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确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如果我们对居民收入的来源: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进行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比较分析,并通过理论辨识,揭示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形成原因,探讨相应政策建议,那么是否能够得出一些与既往的研究不一样的成果和结论呢?正是出于这种认识,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一是对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行对比分析;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或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认识和揭示居民收入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形成原因[6];三是根据居民收入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探讨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制度安排。研究对于缩小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

基于《中国统计年鉴》(2017)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的数据[7],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划分,各选一个收入水平较高的省份,对其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和人均转移净收入进行比较分析。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为了简便,下文去掉了人均二字,用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直接替代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和人均转移净收入。东部地区选择浙江省为代表,中部地区选择湖南省为代表,西部地区选择云南省为代表,居民收入的有关数据见表1
表1 2016年浙江、湖南、云南的居民人均收入(元)

Tab.1 Per capita income of residents in Yunnan, Hunan, Zhejiang of 2016(Unit: Yuan)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浙江省 城镇 26 655 7 126 6 381 7 074
农村 14 204 5 621 661 2 378
湖南省 城镇 17 274 4 339 3 009 6 660
农村 4 946 4 138 143 2 702
云南省 城镇 15 543 3 490 4 021 5 554
农村 2 553 5 043 152 1 27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7)。表2同。

1.1 城镇居民收入的地区差异

就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而言,浙江省为26 655元,湖南省为17 274元,云南省为15 543元。湖南省的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比浙江省少8 381元;云南省少得更多,为11 112元,即便与湖南省相比,云南省也还要少1 731元。可见,东部地区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要比中西部地区高得多,工资性收入的地区差别很大,是构成城镇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差别却不是很大。就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来说,浙江省为7 126元,湖南省为4 339元,云南省则为3 490元。湖南省比浙江省低2 787元,云南省比浙江省低3 636元,比湖南省也要低849元。浙江省与湖南省和云南省的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差距不如工资性收入的地区差距大,是城镇居民收入地区差距较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不如工资性收入地区差距的影响大,湖南省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则与云南省相差不多。东部地区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较大,而中部地区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则与西部地区相差无几。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浙江省为6 381元,湖南省为3 009元,云南省为4 021元。浙江省的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比湖南省和云南省高出3 000多元,是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重要方面,后两个省份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别不大,只在1 000元左右。由此可知,东部地区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比中西部地区高,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的差别则较小。就城镇居民的转移净收入来说,浙江省、湖南省和云南省的差别不是很大,都是相差1 000元左右。即使浙江省与云南省相比,相差不到2 000元。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转移净收入不存在过大的差距。

1.2 农村居民收入的地区差异

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浙江省为14 204元,比湖南省的4 946元高出近10 000元,更是比云南省的2 553元多出将近12 000元。浙江省与湖南省和云南省的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存在很大的差距,可以说,一个浙江省的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相当于两个多湖南省的农村居民,更是比云南省的农村居民高出5倍多。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差别是很大的,是农村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浙江省为5 621元,湖南省为4 148元,云南省则为5 043元。在这项收入指标上,浙江省比湖南省多1 473元,与云南省相差不到600元。三个省份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有差距,但是差别不大,尤其是云南省与浙江省的差别更小,对农村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影响较小。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的差距情况也是如此。农村居民的财产净收入,浙江省居多,为661元;云南省与湖南省相差无几,前者为152元,后者则是143元,相差9元。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财产净收入都不高,即便有差别,差别也只有500左右元。这说明财产净收入的地区差距不是农村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村居民的转移净收入,浙江省居中,为2 378元;湖南省居高,为2 702元;云南省最少,为1 270元。浙江省与湖南省农村居民的转移净收入差别不大,倒是云南省农村居民的转移净收入比浙江省和湖南省少了将近一半。即使如此,不同地区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差距也较小,不构成农村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重要影响因素。

1.3 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

同一地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之间存在收入差异,不同地区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则存在更大的收入差距。例如,东部地区的城镇居民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尤其是与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就存在很大的收入差距(表2)。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差距,浙江省、湖南省和云南省相差不大,都在12 000元以上,这说明东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的大小接近。浙江省的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同云南省的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相比,差距可就大了,竟相差24 103元,比云南省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还高出8 000多元。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同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工资性收入差距。
表2 2016年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元)

Tab.2 Urban-rural and regional disparities of resident income of 2016 (Unit: Yuan)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浙江省城乡 12 451 1 505 5 720 4 696
湖南省城乡 12 328 201 2 886 3 958
云南省城乡 12 990 -1 564 3 869 4 384
浙江省城镇与云南省农村 24 102 2 073 6 229 5 804
城乡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差距,三个省份的差别比较大,浙江省为1 505元,湖南省为201元,云南省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反而比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高1 564元。就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来说,湖南省的城乡居民差别最小。这个结果表明,湖南省城乡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收入的数量相当,浙江省城镇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入要比农村居民高,云南省城镇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入比农村居民所得收入低得多。将浙江省与云南省相比较,前者城镇居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入只比后者多出2 000多元。东部地区城镇居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农村居民活跃,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反而比城镇居民活跃;东部地区的城镇居民与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生产经营的活跃程度相差不大,经营净收入的差距较小。
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浙江省高达5 720元,云南省为3 869元,湖南省只有2 886元,浙江省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大,云南省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次之,湖南省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最小。东部地区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同中西部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别。不过,云南省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大于湖南省的现象值得分析和研究。如果把浙江省的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同云南省的农村居民的财产净收入相比较,差距竟有6 229元。所以,就财产净收入的差距而言,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比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差别就太大了,倒是中西部两地区该项指标的差别不是很大。
城乡居民的转移净收入差距,浙江省为4 696元,湖南省为3 958元,云南省则是4 284元。3个省份的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都有较大的差距,但地区差距的幅度不是很大,说明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转移净收入都比农村居民要高出许多,地区差距大体相同。如果将浙江省的城镇居民与云南省的农村居民作比较,转移净收入部分的差距是比较大的,大致在6 000元左右;如果与湖南省比较,差距还要更大一些。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城镇居民的转移净收入比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转移净收入,差别的程度还是相当高的。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地区差距对城乡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影响比较大,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影响因素。

2 居民收入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理论认识

一个地区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存在收入差异,一个地区的城镇居民同另外一个地区的农村居民可能存在更大的收入差距。我们分别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个方面,对不同地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进行理论认识。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居民通过各种各样的生产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性收入基本上是由劳动力市场决定的,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着劳动工资的水平。从现有的劳动力市场来看,城镇劳动力的需求量比农村劳动力的需求量大,前者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偏紧,后者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偏松;东部地区劳动力的需求量较大,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的需求量较小,前者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偏紧,后者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偏松。供求关系偏紧的劳动力价格较高,供求关系偏松的劳动力价格较低。所以,城镇和东部地区的劳动力价格高,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价格低。由于劳动力价格就是工资性收入或者说是工资性收入的重要部分,所以,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高于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不论哪一个省份和地区都是如此。推而广之,东部地区城乡劳动力的价格高于中西部地区城乡劳动力的价格,东部地区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都相应地高于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如果用劳动价值理论解释,那就是城镇居民的劳动力价值比农村劳动力价值高,从而劳动力价格和工资性收入也高;东部地区城乡居民的劳动力价值相应地要比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的劳动力价值高,从而劳动力价格和工资性收入也高。如果把东部地区城镇居民的劳动力同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相比,情况就更是如此。
城乡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是指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居民之所以能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本。居民把他们的劳动力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如服务)商品,通过商品交换,实现其商品的价值,并获得剩余价值转化的经营性收入。城镇居民一般都有比较正式的工作,大城市尤其如此,他们主要靠工资性收入生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城镇居民毕竟是少数,而且经营规模不大,拥有的生产资料不多。在城镇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很多人都是来自于农村,他们获得的经营性收入不计算在城镇居民的经营性收入中。不过,不同地区的城镇居民拥有的生产资料数量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但差别的程度也不是很大。所以,总体上说,城镇居民的人均经营净收入不多,虽然存在一定的地区差距,但没有较大的差别。农村居民一般都有一定的生产资料,需要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经营性收入,东中西部地区皆是如此。由于不同地区农村居民拥有的生产资料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地区差距也是比较小的。正因为城镇居民主要不是依靠生产经营活动获得收入,而农村居民又是依赖生产经营活动获得收入,所以城乡居民的经营净收入的差距不是很大,湖南省的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差距竟然只有201元,只有云南省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是个例外,它比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高出1 500多元,但二者的差距也不是很大。
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指的是居民通过经营他们的金融资产或者非金融资产而获得的收入,如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入、转让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等。显然,城镇居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比农村居民多,但他们持有的非金融资产如房屋、土地肯定不一定比农村居民多。由于农村居民土地流转的规模不大,住房买卖和出租的程度很低,基本上为自住,所以,即使农村居民的非金融财产较多,他们也不可能获得较高的财产净收入。城镇居民虽然非金融财产不如农村居民,但这些非金融财产的收益高,如城镇房屋买卖和出租。所以,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的差别是比较大的,东中西部地区的情况基本上如此。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城乡居民的思想解放,不仅理财的意识较强,其收入水平也比较高,有条件持有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获得财产性收入。相对而言,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思想比较封闭,理财意识差,而且因为收入水平低,没有条件持有更多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获得财产性收入。所以,东部地区的居民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都比中西部地区的同类居民的财产净收入高出很多。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持有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的数量相差不大,二者获得的财产净收入也就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与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相比,无论是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或是获得的财产净收入,差距就非常之大。
城乡居民的转移净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非常住居民寄回带回的收入等都属于转移净收入。从转移净收入的各类项目来看,城镇居民能够享受的项目明显要比农村居民多,前者能够获得的转移净收入因此要比后者高得多。除了捐赠和居民寄回带回的收入不太受政策性影响之外,转移净收入的其他各类项目,一般都是以政策规定作为依据,所以,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居民,他们的转移净收入尽管有差距,但差别的程度不大,即便是农村居民,情况也是如此。东部地区的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比较高,以工资性收入为依据的养老金和退休金也就比较高。东部地区的城乡居民,境外海外的侨胞较多,捐赠和寄回带回的收入也多。东部地区地处沿海,灾害多于内地,社会救济、生产补贴和救灾款比较多。不过,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付,要比东部地区的城乡居民多,转移支付的力度比较大。所以,东部地区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同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相比较,转移净收入的差别不是很大,城镇居民的差别在1 000元左右,农村居民的差别还要小一些。

3 缩小居民收入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制度创新

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受劳动力的价值和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影响。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性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则使工资性收入(即劳动力价格)围绕劳动力价值波动。一般来说,城镇居民受教育和培训的程度较高,劳动力价值也较高;农村居民受教育和培训的程度较低,劳动力价值也低。东部地区城乡居民受教育和培训的程度明显要高于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居民,所以前者的劳动力价值明显高于后者。从劳动力的价值决定劳动力价格的角度来说,要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工资性收入差距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就需要创新教育制度和培训制度,实现城乡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均衡,实现不同地区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均衡。只有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和培训能够实现基本均衡,不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受教育和培训的程度才能大体一致,从而劳动力价值基本一致,也就能够从根本上缩小工资性收入的差别。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价格,从而决定工资性收入的水平。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机制,打破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流动障碍,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劳动力能够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实现自由流动,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劳动力的价格就能够与劳动力价值大体一致,工资性收入才有可能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大体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和不同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工资性收入差距就有可能缩小。所以,缩小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需要深化教育培训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制度的改革。
城乡居民的经营净收入以及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的经营净收入,相互之间的差距不是很大,都在1 000元左右,不是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不对如何缩小经营净收入差距的问题进行研究。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不管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而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二者的财产净收入地区间的差距是比较小的。因此有必要对不同地区城乡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进行研究,探讨相应的制度创新,以缩小城乡财产净收入的差距。唯有通过建立和完善提高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制度安排,才有可能缩小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差距。农村居民通过外出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的人数较多,通过创业获得经营性收入的人数只在少数,所以农村居民的收入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没有更多的收入持有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获得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大多数依靠土地经营,因为生产技术水平不高,不会有太高的收入,除了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外,也不能持有较多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取得财产性收入。所以,可行的办法就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使土地能够成为农村居民财产收入的一种来源。中央提出的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改革能够实现这个目标。把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将土地的经营权以持股的方式转让给有经营能力的经营者,农村居民通过股份分红的形式获得财产性收入。这样,农村居民不仅能够参加劳动获得一定的工资性收入,还能通过股份分红获得一份财产性收入。如果广大的农村居民能够通过土地经营权的转让,持有土地股份获得红利收入,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与城镇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差距。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除了有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外,还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差距。
不同地区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二者的转移净收入的差距是比较小的,但城乡居民的转移净收入的差距比较大,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总体上讲,经常性转移支付和经常性收入转移是转移性收入的两大来源,因此,缩小城乡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和经常性收入转移的制度安排,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的转移净收入差距。近年来,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的经常性转移支付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对缩小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差距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基于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的现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经常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例如,提高养老金和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救灾款、医疗费等的补助标准和水平。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我国应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8]。只有这样,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的转移净收入差距才能不断缩小。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居民收入的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比较分析和理论认识,我们得出以下几点结论:①无论是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都存在较大的地区差距,但中部和西部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地区差距都较小。不过,东部地区的城镇居民与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差距是非常之大的。②居民经营净收入存在一定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但没有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大,即便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相比较,经营净收入差距的情况也基本如此。③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城乡差距很大,东部地区的城镇居民同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之间的财产净收入差距就更大,不过,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地区差距没有城乡差距大。④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城乡差距很大,地区差距较小。
通过对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形成原因的理论认识,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要深化教育培训体制和劳动力市场机制等的变革,突破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中西部地区的劳动者素质和工资性收入水平,缩小过大的工资性收入的城乡差距;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革,使农村居民通过土地经营权的转让,持有股份,获得红利收入,提高财产净收入水平,缩小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城乡差别;三是深化经常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变革,增强对农村居民,尤其是对中西部农村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转移净收入水平,缩小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城乡差距。
[1]
姚金武, 宋璇. 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深层次原因分析[J]. 成都大学学报, 2007, 21(12):88-90.

[2]
寇铁军, 苑梅. 城市居民收入地区差距的变动分析——以辽宁省为例[J].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9(3):64-68.

[3]
马从辉. 我国居民收入地区差距原因分析[J]. 中国社会发展战略, 2002(2):26-30.

[4]
李亚玲. 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分析——基于改革开放后的研究[J].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4):18-24.

[5]
宋桂霞, 苏德民.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现状、原因与对策[J]. 经济研究导刊, 2007(1):144-147.

[6]
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5.

[7]
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17)[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7.

[8]
习近平.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7.

文章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