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经济与创新发展

经济外部性对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的影响

  • 宋昌耀 , 1, 3 ,
  • 李沅曦 2, 3 ,
  • 罗心然 2, 3 ,
  • 李国平 , 2, 3,
展开
  • 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旅游科学学院,中国 北京 100024
  • 2.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中国 北京 100871
  • 3.北京大学 中国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中国 北京 100871
※李国平(1961—),男,黑龙江拜泉人,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地理、区域经济、城市与区域规划。E-mail:

宋昌耀(1991—),男,河北邢台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与旅游经济。E-mail:

收稿日期: 2019-11-21

  修回日期: 2020-10-12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4-23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67112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90114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ZDA04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ZDA067)

Impact of Economic Externality on the Spatial Agglomeration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 SONG Changyao , 1, 3 ,
  • LI Yuanxi 2, 3 ,
  • LUO Xinran 2, 3 ,
  • LI Guoping , 2, 3,
Expand
  • 1. School of Tourism Sciences,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Beijing 100024,China
  • 2. School of Government,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 3. China Center for Urban Management Research,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Received date: 2019-11-21

  Revised date: 2020-10-12

  Online published: 2025-04-23

摘要

保险业是城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工具和重要途径,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本空间单元,不同城市发展保险业的动力机制和模式选择存在差异。文章采用2006—2016年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险业数据分析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空间集聚特征并从经济外部性视角分析其驱动机制。研究发现:①中国保险业规模快速增长,样本期内,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高达18.56%;城市间保险业发展的相对差异和集聚水平呈现下降趋势;②中国保险业具有显著的非均衡性特征,热点城市主要分布在胡焕庸线以东,相对优势地区为东部城市群、中心城市和东北与西北地区的部分城市,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呈现高—高集聚模式;③经济外部性影响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制度外部性、市场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对保险业具有不同程度影响,其中,制度外部性影响最为显著;④城市所处区域、城市等级和城市规模对经济外部性影响保险业发展具有调节作用。

本文引用格式

宋昌耀 , 李沅曦 , 罗心然 , 李国平 . 经济外部性对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的影响[J]. 经济地理, 2021 , 41(1) : 104 -113 . DOI: 10.15957/j.cnki.jjdl.2021.01.012

Abstract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an important way and the basic means of urban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s the fundamental spatial uni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cities own different development mechanism in insurance industry. Using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ata of the administrative units above the prefecture level from 2006 to 2016,the paper analyzes the spatial pattern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analyzes its driving mechan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externalities. It is found that: 1) The scale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grows rapidly,with the average annual growth rate of insurance income as high as 18.56%,it shows a downward trend on the relative difference and the agglomeration level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city insurance industry. 2)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has significant non-equilibrium characteristics. The hotspot cities are mainly distributed in the eastern region. The comparatively advantageous regions are the eastern urban agglomerations,central cities and some cities in the northeast and northwest regions. The Beijing-Tianjin-Hebei,Yangtze River Delta and Pearl River Delta urban agglomerations present a high-high agglomeration mode. 3) Economic externality affect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nstitutional externality,market externality and technological externality have different degrees of impact on insurance industry. For the agglomeration of overall insurance industry,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al externality is the most significant. 4) Urban location,urban levels and urban scales have a regulatory effect on the impact of economic externality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industry. The conclusions of the study have reference value for understanding the spatial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from the urban level and the mode choice of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different types of cities.

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深度从1980年的0.1%增长到2016年的4.16%,保险密度从1980年的0.47元增长到2016年的2 258元,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渗透水平空前提高。相比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细分行业,保险业不仅可以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还可以作为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因而其行业地位愈加凸显。受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保险业呈现显著的空间集聚性,保费规模和保险深度呈现自东向西递减的规律[2]。保险资源的分布差异和空间集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资源的空间均衡发展,为此,探究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水平及其驱动机制,尤其是不同类型城市如何选择高效的保险业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地位突出,作为金融地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地理开始得到地理学界关注。例如,Alhassan等发现在全球尺度下欧洲保险深度远高于其他地区[3]。蒋才芳等分析我国人寿保险市场规模呈现自东向西递减趋势[4]。王向楠应用q统计量分析财产保险及其不同险种均具有空间分异性和空间集聚特征[5]。王韧等基于熵权TOPSIS方法分析了中国省域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时空格局,且发现农业保险发展存在明显空间溢出效应[6]。在城市层面,宋昌耀等采用泰尔指数分析发现保险业及其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空间分异特征显著,省域内城市间保险业分异增长迅速[7]。卓志等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发现我国九大城市群保险业集聚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8]。以上研究采用不同方法基本证实了我国保险业总体及不同类型保险在不同空间尺度都具有空间非均衡性特征。
关于影响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的驱动因素,经济增长、收入水平等经济因素受到更多关注[9-10]。例如,Pradhan等以OECD国家为例分析金融发展有助于保险业发展[11]。张芳洁分析了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程度、税收水平、产业结构等经济因素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12]。Alhassan等则认为人口特征比金融因素对人身保险的影响更为显著[3]。制度变量也受到较多学者关注,如Lee等研究保险业发展受制度环境的影响[13],Gaganis等研究市场监管影响人身保险业[14]。刘维林从新经济地理学视角论证了中国保险业区域分异源自于制度变迁效应等[15]。此外,张伟等认为引起地区间保险业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开放程度、社会保障水平以及居民风险意识的差距[16]
总结来看,已有文献为理解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地理分异及其影响因素提供重要启示。但综合而言,尽管保险地理研究趋向微观尺度,但较少研究从城市层面全面分析保险业的空间集聚特征;保险业集聚发展显然离不开对正向外部性的获取,但已有文献较少从经济外部性视角讨论保险业的影响因素。基于此,本文从全国城市维度分析中国保险业多重空间集聚特征,探究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时空演变,并采用计量方法从经济外部性角度探究中国地级以上城市保险业空间集聚的驱动机制,以期为保险地理研究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也为不同城市发展保险业的模式选择提供参考与借鉴。

1 经济外部性对保险业空间集聚的影响

中国保险业空间格局是保险消费集聚发展的结果,也体现着中国保险业的竞争优势水平。作为金融业细分行业,保险业呈现集聚发展和获取竞争优势的过程正是充分利用外部性的过程[17]。因此,外部性理论可以为理解保险业发展提供独特视角。本文借鉴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洞见[18-21],从制度外部性、市场外部性(货币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 三方面分析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的动因。
第一,从制度外部性视角来看,制度因素是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和竞争优势形成的重要外生变量。实际上,与保险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直接影响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我国保险业实施严格的保险许可证管理制度,无论是保险经营企业还是相关行业如保险资产管理、保险代理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机构业务范围以及机构地域范围均需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又如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省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而分公司的设立往往优先选择省会城市。这些制度安排使得高等级城市的保险业更易获取正向制度溢出,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保险业的空间格局。对于具有较高行政地位的城市,其作为政策源、信息源,是各类金融政策先行先试先知的城市,行政等级成为影响其保险业发展和集聚的决定性变量。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一:制度外部性影响保险业集聚水平。
第二,从市场外部性来看,保险业供给和需求因素通过价格体系、竞争机制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规模发展。城市保险业供给因素受保险业劳动力市场规模与质量、保险基础设施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保险相关辅助行业的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因素不同程度地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例如,保险企业趋向于布局在拥有丰富且专业化的与保险业相关的劳动力城市,规模庞大的劳动力池促进了信息、知识、技术的扩散和传播,并增加了创新的机会,使得保险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外部性。另一方面,保险业和其他金融行业之间存在业务联系,为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在金融管制逐渐放开的趋势下,保险业积极投资债券、基金等金融细分行业并已经成为后者重要资金来源。换句话说,城市其他金融行业的发展为保险业提供需求,从而促进保险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二:保险供给能力正向影响保险业集聚水平。
保险需求扩张直接影响城市保险市场规模。保险需求主要来自人身保险需求和财产保险需求两方面,在人身保险需求方面,在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保险意识增强的趋势下,尤其在保险营销的刺激下,居民为健康、养老、生命提供保险的意愿和能力逐渐提升,使得保险深度和密度持续提升。在财产保险需求方面,经济体量的提升促使经济主体的财产规模持续扩大,特别是经济不确定性的存在亦使财产保险需求显著提升。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三:保险需求正向影响保险业集聚水平。
第三,从技术外部性看,知识的共享、溢出与扩散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助于保险业降低学习成本和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因此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业集聚至关重要。地区信息化水平至少包括信息规模和信息能力两方面,这两方面对保险业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约束下,本地化信息规模越大越有助于吸引包括保险业在内的金融企业的集聚[22]。尤其对于保险企业,其需要充分了解经济主体和保险标的的翔实信息以作出合理的服务决策。另一方面,信息化有助于扩大保险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群。对于标准化保险服务产品及标准化信息而言,信息化能力较高的城市可以提升保险企业的生产效率,从而促进保险业发展。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四:信息化水平正向影响保险业集聚水平。
基于波特竞争优势理论,区域竞争力的形成依赖于供给、需求、辅助产业以及机遇和政府的力量[23],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同样适用于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的解释。上文基于三种经济外部性的解释与假设正是充分考虑政府力量、供给、需求和技术(作为机遇和外部力量)对保险业的影响。

2 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特征

2.1 研究方法

为全面探究我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特征,本文以城市为基本空间单元,采用相应统计指标衡量我国保险业的总体集聚水平、相对集聚水平和集聚的空间关系。
赫芬达尔系数与变异系数。本文采用赫芬达尔系数(HHI)和变异系数(CV)衡量我国保险业的总体集聚水平。公式如下:
H H I = i = 1 n I i / I 2
C V = i = 1 n I i - I ¯ 2 / n I ¯
式中: I i I分别为城市i和所有城市的保费收入; I ¯为城市平均保费收入;n为城市数量。两指标均为值越大,空间分异水平越高。
G *指数。本文采用Getis-Ord G *指数探究保险业空间集聚的热点地区和冷点地区[24]。公式如下:
G i * = i = 1 n w i j I j j = 1 n I j
式中:分子 i = 1 n w i j I j为城市i及其空间滞后的总和;分母 j = 1 n I j为所有城市保费收入之和; w i j为基于反距离的空间权重矩阵。采用两地区地理中心之间欧式距离的倒数来设定权重矩阵,地区i与地区j的权重值 w i j = 1 / d i j,其中, d i j为两地区地理中心之间的空间距离。该指标可以综合考虑城市本身及其他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区位商。为衡量保险业发展的综合相对优势和相对集聚水平,采用修正的区位商(LQ)加以测度。公式如下:
L Q i = I i / G D P i i = 1 n I i / i = 1 n G D P i × I i / P O P i i = 1 n I i / i = 1 n P O P i
式中: I i i = 1 n I i分别为城市i和所有城市的保费收入; G D P i i = 1 n G D P i分别为城市i和所有城市的地区生产总值; P O P i i = 1 n P O P i分别为城市i和所有城市的人口规模。修正的区位商本质上是城市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与全国平均水平之比的乘积,它综合考虑了城市的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有助于反映其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实力。
局部莫兰指数。为分析保险业集聚的空间相互关系,采用局部莫兰指数(local Moran's I)进行分析[25]。公式如下:
I i = I i - I ¯ i - 1 n I i - I ¯ 2 j = 1 n w i j I j - I ¯
式中统计量含义与上文相同。

2.2 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特征

2.2.1 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演变

中国保险业规模增长迅速。图1显示,2006—2016年,中国保费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从0.56万亿元增长到3.10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8.56%,远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其中,财产保险业务增长快于人身保险业务。2006—2016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从0.15万亿增长到0.87万亿,占比从26.76%上升到28.18%,比重最高在2013年曾达36.07%;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从0.41万亿增长到2.22万亿,占比从73.24%下降上升到71.82%,年均增长率为18.33%,低于财产保险19.18%。
图1 2006—2016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及比重分解

Fig.1 China’s insurance revenue and its proportion decomposition from 2006 to 2016

图2 2006—2016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区域差异水平

Fig.2 Regional disparity of China’s insurance revenue from 2006 to 2016

中国城市层面地区生产总值变异系数在2006和2016年分别为0.7113和0.7392,赫芬达尔系数分别为0.0103和0.0097。与此同时,保险业变异系数从2006年的2.144下降到2016年的1.951,赫芬达尔系数从2006年的0.016下降到2016年的0.014。相比总体经济而言,保险业变异系数和赫芬达尔系数较大,这表明保险业空间分异更加显著、空间集聚更加凸显。动态来看,变异系数和赫芬达尔系数的下降趋势体现出保险业空间分布趋向分散和均衡。具体来看:①人身保险业务是影响保险业区域差异演进的主要因素,这是由于人身保险业务始终占总体业务保费收入的70%以上,权重因子较大,故而决定保险业空间集聚的发展趋势。②综合赫芬达尔系数和变异系数来看,财产保险业务区域差异较小,人身保险业务区域差异较大;财产保险业务集聚水平呈持续下降趋势,人身保险业务集聚水平在波动中下降。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肇始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因而保险业空间分布趋向均衡表明非中心城市和小型城市保险业发展更为迅速。

2.2.2 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特征

中国保险业发展呈现显著的空间非均衡性特征。尽管从动态演进上中国保险业空间分布趋向分散,但横向来看,保险业在城市间仍然具有显著的集聚特征。2016年,64个保费收入高于100亿元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城市和内陆省会城市,北京、上海、广州超过1 000亿元,成都、深圳、重庆、天津、苏州、杭州超过500亿元。
依据G*指数(图3),中国保险业空间集聚热点城市主要集中在胡焕庸线以东区域,尤其是胡线以东长江以北地区,重点分布在河北、山东、江苏和浙江4个东部沿海省份。此外,正如赫芬达尔系数和变异系数所示,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而言更趋于均衡分布,图3表明,财产保险业务热点城市数量更多、分布更为广泛。
图3 2016年中国保险业冷热点地区

Fig.3 Hot spots and cold spots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n 2016

中国保险业具有综合相对优势的城市分布呈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特点(图4)。2016年,中国有72个城市保险业综合区位商大于1,占全部城市1/5。它们一方面集中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以及东北、西北部分地区,另一方面分散分布于内陆地区的省会中心城市。比较而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及中心城市在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方面均具有比较优势,东北地区尤以人身保险具有相对优势,而长三角和西北地区的财产保险相对优势更为突出。
图4 2016年中国保险业发展区位商

Fig.4 Location quoti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n 2016

从集聚的空间关系来看,中国保险业具有显著性集聚特征的包括高—高和高—低两种类型(图5)。其中,高—高集聚模式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京津冀包括北京、天津、唐山、保定、石家庄,珠三角包括上海、杭州、宁波、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长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此外,山东济南、青岛也呈现高—高集聚模式。这些城市不仅自身保险业规模较大,且其周边城市的保险业亦具有较大规模,从而表现出保险业的城市群集聚效应。而高—低集聚模式的城市包括重庆、成都、西安、武汉等中西部中心城市,这些城市自身保险业规模较大,且显著高于周边城市保险业规模,呈现较大的规模差距和中心—外围结构。其他城市之间相互关系不显著。
图5 2016年中国保险业集聚的空间关系

Fig.5 Agglomeration pattern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n 2016

具体来看,人身保险业务集聚模式与全部业务高度一致,而财产保险业务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长三角地区高—高集聚模式的城市数量相比更多,这与长三角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二是高—低集聚模式城市数量更多,除以上城市之外还包括沈阳、郑州、长沙、昆明等省会城市,总体表现出省会城市在本省较高的首位度和集聚特征。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中国保险业空间分异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分布区域来看,中国保险业的热点城市主要集中于东部发达地区。第二,从城市等级来看,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等中心城市的保险业综合相对优势和集聚水平较高。第三,从城市规模来看,规模较大的城市保险业规模亦较大。总之,城市所处区位、城市等级、城市规模影响城市保险业发展水平。

3 实证检验

3.1 模型设定

鉴于不同类型城市保险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显著,其获取经济外部性的能力也有所不同。为此,以城市为个体,采用计量方法进行验证经济外部性对保险业空间集聚发展的影响。其中,模型被解释变量采用城市保费收入( i n s _ i n c),用以衡量城市保险业的绝对集聚水平;由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经营特性上存在显著差异,因而进一步将保险业发展水平分解为财产保费收入( i n s _ p r o _ i n c)和人身保费收入( i n s _ l i f _ i n c)。核心解释变量为经济外部性指标( e x t e r n s),该指标可以反映经济外部性对保险业空间集聚的影响。模型设定如下:
l n i n s _ i n c i t = α i + u t + β k l n e x t e r n s i t + γ j l n X i t + ε i t
式中:it分别表示城市和年份;αμ分别为城市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ε为误差项;X作为一组控制变量用于确保模型稳健性;γ是控制变量的估计参数;j为控制变量序号;β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参数;k为核心解释变量序号。β的大小和显著性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关于经济外部性指标,变量选取如下:①制度外部性(insti):由于中国城市行政等级可以反映其在既有制度框架下获取优势资源和制度红利的能力,因而采用城市行政等级作为制度外部性的代理变量。其中,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深圳赋值为3,省会城市和其他计划单列市赋值为2,其他城市为0。②市场外部性方面,保险供给(ins_sup):选取城市金融业从业人数作为金融供给水平的代理变量;保险需求(ins_dem):选取城市保险金额作为保险需求水平的代理变量。③技术外部性(inform):选取全市邮政业和电信业收入占GDP比重作为信息化水平的代理变量。
关于控制变量,参考已有研究[15-16,26],选取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①经济发展水平(pgdp):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其保险业发展的综合指标,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居民保险意识越强,保险标的规模越大,采用人均GDP作为代理变量;②工资水平(wage):工资水平表征经济主体保险消费的潜在能力,指标选取全市职工平均工资;③人口密度(pop_den):人口密度反映着居民保险消费的潜在规模,指标选取全市户籍人口密度。
基于以上模型,考虑到保险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构建2006—2016年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库。数据均来自于历年《中国保险年鉴》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消除异方差性,所有解释变量作取对数处理。

3.2 实证检验

为控制城市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和时间上不随城市变化的特征,模型均采用城市—年份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以缓解遗漏变量问题。结果表明,所有模型调整后的R2均超过90%,体现出模型变量选取的合理性及其较高的拟合水平。模型解释变量VIF值均小于10,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
表1 全样本及分区域回归结果

Tab.1 Regression results of full sample and different regions

全样本 东部地区 西部地区
(1)
全部
(2)
财产险
(3)
人身险
(4)
全部
(5)
财产险
(6)
人身险
(7)
全部
(8)
财产险
(9)
人身险
insti 0.660*** 0.627*** 0.670*** 0.342*** 0.388*** 0.324*** 1.007*** 0.950*** 1.056***
(31.023) (28.441) (25.544) (6.758) (7.568) (5.181) (21.067) (17.546) (17.616)
lnins_sup 0.012** 0.011* 0.010 0.011 0.015** 0.008 0.014 0.003 0.014
(2.028) (1.666) (1.372) (1.478) (2.039) (0.848) (1.128) (0.234) (0.905)
lnins_dem 0.023*** 0.021*** 0.024*** 0.011** 0.014*** 0.009 0.044*** 0.026*** 0.056***
(5.352) (4.663) (4.577) (2.246) (2.901) (1.552) (5.098) (2.662) (5.161)
lninform 0.040*** 0.027*** 0.048*** 0.035*** 0.026*** 0.046*** 0.025** 0.022* 0.026*
(5.929) (3.861) (5.804) (4.073) (3.022) (4.386) (2.351) (1.784) (1.947)
lnpgdp 0.241*** 0.268*** 0.209*** 0.109*** 0.174*** 0.098*** 0.403*** 0.462*** 0.293***
(11.893) (12.788) (8.387) (4.443) (7.028) (3.252) (10.498) (10.631) (6.097)
lnwage 0.094*** 0.138*** 0.080*** 0.148*** 0.169*** 0.144*** 0.000 0.078** -0.023
(4.87) (6.906) (3.361) (6.079) (6.858) (4.796) (0.016) (2.238) (-0.606)
lnpop_den 0.311*** 0.260*** 0.328*** 0.477*** 0.390*** 0.511*** 0.068 0.107 0.034
(4.709) (3.794) (4.033) (5.795) (4.676) (5.019) (0.632) (0.881) (0.253)
城市固定效应
年份固定效应
样本量/N 2 564 2 564 2 564 1 865 1 865 1 865 699 699 699
调整后R2 0.990 0.990 0.985 0.99 0.991 0.984 0.989 0.987 0.985

注:括号内为t统计值,***、**、*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水平。下同。

3.2.1 全样本和分区域回归结果

模型(1)~(3)是全样本回归结果。经济外部性指标均对保险业空间集聚具有正向显著影响,研究假设全部得到证实。其中,制度外部性对保险业集聚影响系数最高为0.660,亦即城市地位值每增加1个单位,保险业保费收入规模将增长0.66%,显示出制度因素对我国保险业的决定性影响。实际上,制度因素对地区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已经得到广泛证实,制度质量、制度变迁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保险业增长[27-28],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保证。信息因素所表征的技术外部性的作用次之,估计系数为0.040,表明信息化水平对保险业发展的正向影响。信息化水平越高、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越低,不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技术外部性得以充分发挥[29]。市场外部性估计系数相对较低,其中,相比供给因素0.012,需求因素影响系数为0.023,表明保险业具有更强的需求驱动性。保险业作为服务业细分行业之一,与服务业市场邻近性的特征相一致[30],故而保险需求的作用相对于保险要素供给更为突出。具体来看,相比财产保险业务,制度因素、信息因素和需求因素对人身保险业务的估计系数更大,影响水平更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当前阶段人身保险市场规模远大于财产保险市场,人身保险业更易获取经济外部性;但人身保险业务的供给因素系数t值仅为1.372,接近但却没有通过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进一步表明保险需求对(人身)保险业集聚发展的影响更为显著。
从控制变量来看,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水平和人口密度均通过1%显著性水平下的假设检验。比较而言,人口密度估计系数最大,为0.311,再次表明保险业发展的需求偏好性特征,在人均保险消费既定的情形下,人口密度直接决定城市保险消费特别是人身保险消费的潜在规模,故而影响系数最高。经济发展水平次之,为0.241;工资水平最小,为0.094,这两个指标直接影响城市居民的保险消费能力,故而影响保险业集聚水平。总之,控制变量实证结果与已有文献相一致,也与预期相符。
中国保险业具有显著的空间分异特征,故而将全国分为东、西两地区 ,分别作为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样本进行考察。相比高收入地区而言,低收入地区金融体系较为单一、分工程度较低,经济发展不确定性高且抵御风险能力较低,市场潜能和本地市场规模都较小[7],这些特征影响了经济外部性对保险业空间集聚的影响。
分区域来看,需求、技术、制度因素显著,供给因素仅对东部高收入地区财产保险业务的影响显著。总结来看,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制度外部性、市场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对东部发达地区保险业集聚发展具有影响。其中,制度因素的影响系数远高于其他因素,进一步表明制度外部性对保险业发展的关键作用。而供给和需求所代表的市场外部性仅影响财产险业务,对人身险业务影响不显著。第二,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受制度因素影响远高于东部地区,且在西部地区城市内部,制度因素对保险业的影响也远高于其他因素,这表明西部地区保险业的发展更为依赖制度红利的溢出。这是由于西部地区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人口密度较小,城市行政等级和制度红利将显著提升其保险业发展绩效。出于相同原因,西部地区保险业从业人员少、保险中介等产业链配套水平低,故而供给因素的作用并不突出,导致需求因素对西部城市保险业的影响更为显著。第三,无论是东部发达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地区,技术外部性对保险业集聚发展的影响均为显著,表明技术因素对保险业发展的普适性影响。

3.2.2 分城市等级回归结果

鉴于不同等级城市保险业集聚水平的显著差异,将全样本划分为中心城市和非中心城市,其中,中心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共36个城市;而非中心城市包括其他城市。一般而言,城市行政等级越高,越能够获取更多的发展资源[31]。出于维护政治稳定和培育经济增长极等方面的考虑,中心城市往往具有“偏爱优势”效应[32]。中心城市作为高等级政府驻地,享有发展资源的优先支配权,制度红利凸显,制度外部性尤其关键;而对于非中心城市而言,制度外部性作用有限,其他外部性更为凸显。
表2回归结果显示,对于中心城市而言,制度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的影响显著,且制度因素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具体来看,制度因素对中心城市保险业的影响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而其他因素均未通过检验,且制度因素估计系数为1.817,人身险估计系数高达2.032。可见,制度外部性对中心城市保险业的影响起决定性作用,中心城市保险业长期受到政策优惠的影响,对制度红利更为依赖。如前文所言,我国保险业施行的许可证制度以及对保险业务地域范围的规定使得中心城市成为保险公司总部所在地以及保险机构异地扩张优先集聚的主要地区[5],这既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必要基础,也使保险消费成为可能,导致中心城市成为保险业规模发展和空间集聚的最主要地区。信息因素对财产险的影响通过5%显著性水平下的假设检验,表明信息技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心城市财产险的发展。财产险公司是集聚程度最高的金融行业之一,故而更加依赖信息技术。
表2 不同城市等级样本回归结果

Tab.2 Regression results of different hierarchical cities

中心城市 非中心城市
(10)
全部
(11)
财产险
(12)
人身险
(13)
全部
(14)
财产险
(15)
人身险
insti 1.817***
(17.639)
1.423***
(13.579)
2.032***
(16.078)
lnins_sup 0.007
(0.394)
-0.014
(-0.800)
0.015
(0.699)
0.035***
(4.489)
0.022***
(2.743)
0.033***
(3.466)
lnins_dem 0.000
(-0.002)
0.007
(0.639)
-0.002
(0.175)
0.026***
(5.749)
0.022***
(4.731)
0.028***
(4.965)
lninform 0.022
(1.360)
0.036**
(2.233)
0.026
(1.337)
0.046***
(6.297)
0.029***
(3.820)
0.053***
(5.935)
控制变量
城市固定效应
年份固定效应
样本量/N 314 314 314 2 250 2 250 2 250
调整后R2 0.991 0.991 0.988 0.987 0.986 0.981
对于非中心城市而言 ,供给、需求和信息因素均显著。其中,信息因素所代表的技术外部性对非中心城市影响最高,供给次之,需求最低。在非中心城市,信息技术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保险业基础设施水平的改善,这对保险消费集聚和保险业规模增长具有基础性影响。而与保险需求相比,保险供给的增加能够刺激非中心城市保险业消费,更能够促进非中心城市保险业发展。此外,各因素对人身险的估计系数均高于财产险,影响水平更高。这与样本期内人身险在总体保险业务中占比较高有关。

3.2.3 分城市规模回归结果

城市规模是人口集聚水平、经济发展程度等指标的函数,前文显示,不同城市规模的保险业空间集聚水平存在显著差异,为此探究不同城市规模的保险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依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地级以上城市划分为中小城市(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大型城市(常住人口100万~1 000万)和超大城市(常住人口1 000万以上)三类。城市规模是人口集聚水平的函数,不同规模城市由于人口差异会导致规模经济的差异。规模越大的城市越有助于基于马歇尔外部性和雅各布斯外部性吸引相同和相关产业以共享基础设施[32],且越早地获取政策信息和享受制度红利。故而,城市规模越大,制度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越大。
结果表明,对于中小城市,只有市场外部性的供给因素显著。大型城市作为样本主体,经济外部性指标全部显著,且估计系数与全部样本差异较小,表明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对于超大城市而言,制度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具有显著影响,而市场外部性不具显著影响;总体结果与中心城市较为一致,这是由于二者具有较大的样本重合。
从中可以发现,不同规模城市所依赖的影响因素有所不同。第一,对于中小型城市而言,其保险业的本地市场需求小,技术发展不足,且缺乏制度红利,保险供给水平的提升有助于为本地保险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挖掘保险消费潜力,进而促进保险业发展。因而保险供给更为重要。第二,对于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规模较大的城市而言,制度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都是其保险业发展的重要竞争优势,制度对其的偏向所带来的溢出效应尤为关键。进一步比较来看,制度外部性对大型城市的影响弹性更高,估计系数0.435高于超大城市的0.386;而技术外部性对超大城市的影响弹性更高。第三,市场外部性对于中小城市和大型城市显著,但需求因素仅对大型城市保险业发展产生影响,这表明需求因素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一定的人口规模。

4 结论与建议

中国保险业发展具有显著的空间非均衡特征,保险业在不同类型的城市中受到不同的经济外部性影响。本文基于2006—2016年地级以上行政单元的保险业和经济发展数据,研究发现:第一,中国保险业规模快速增长,财产保险增长速度快于人身保险;相比于总体经济,保险业空间集聚更加凸显,但动态来看各城市间保险业发展的相对差异和集聚水平呈降低趋势,财产保险区域差异小于人身保险,且集聚水平下降趋势较之人身保险更为稳定。第二,中国保险业发展呈现出显著的空间非均衡性特征,热点城市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和高收入地区。具有综合相对优势的城市分布呈现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特点,分布区域为东部地区城市群、内陆省会中心城市以及东北和西北地区的部分城市。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呈现高—高集聚模式,而内陆中心城市呈现高—低集聚模式。第三,经济外部性影响不同城市保险业的发展,制度外部性、市场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对于保险业发展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总体而言,制度外部性起决定性作用,技术外部性次之,市场外部性影响最弱。第四,城市所处区域、城市等级和城市规模对经济外部性影响保险业发展具有调节作用,不同区域、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城市受不同类型经济外部性影响的强弱有所差异。
随着金融业市场化和保险业制度改革,保险业供给侧发生着重要变化。为此,基于本文的逻辑出发点和分析结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表3 不同城市规模样本回归结果

Tab.3 Regression results of cities with different scales

中小城市 大型城市 超大城市
(16)
全部
(17)
财产险
(18)
人身险
(19)
全部
(20)
财产险
(21)
人身险
(22)
全部
(23)
财产险
(24)
人身险
insti 0.408 0.067 0.405 0.435*** 0.438*** 0.434*** 0.386*** 0.420*** 0.350***
(1.562) (0.245) (1.275) (9.397) (9.069) (7.56) (7.209) (10.297) (5.217)
lnins_sup 0.182*** 0.197*** 0.136* 0.013* 0.010 0.012 -0.043 0.003 -0.056
(3.016) (3.138) (1.859) (1.907) (1.440) (1.352) (-1.305) (0.102) (-1.350)
lnins_dem -0.02 0.029 -0.036 0.026*** 0.022*** 0.027*** -0.044 -0.035 -0.037
(0.497) (0.686) (0.718) (5.995) (4.987) (5.141) (-1.590) (-1.635) (-1.053)
lninform -0.024 -0.011 -0.02 0.045*** 0.028*** 0.054*** 0.085** 0.115*** 0.071
(-0.637) (-0.282) (-0.434) (6.393) (3.834) (6.268) (2.424) (4.299) (1.62)
控制变量
城市固定效应
年份固定效应
样本量/N 96 96 96 2 369 2 369 2 369 99 99 99
调整后R2 0.938 0.943 0.917 0.988 0.989 0.982 0.989 0.995 0.982
第一,从保险业整体发展来看,积极推动保险业空间均衡发展。各类城市应当根据其所处区位以及等级和规模的不同,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保险业发展策略,充分利用不同的外部性机制促进保险业快速增长。中心城市、大城市和东部城市等城市应当把握自身保险业发展的相对优势,全面发挥保险业的基础功能和衍生功能,尤其通过保险业自我深化和金融中介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小城市和西部城市等保险业集聚程度较低的城市应当持续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发挥保险业的基础功能,引导保险业在损失补偿、风险转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
第二,从制度外部性的角度来看,一是以改革促发展,发挥市场在保险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放开保险业发展的地域范围管制,优化保险资源的空间配置;二是中心城市、大城市和东部城市等城市充分利用制度红利,利用循环累积因果机制,持续扩大保险业规模;三是对于中小城市和西部城市而言,应当积极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把握市场化发展趋势,引进保险业分支机构和中介机构。
第三,从市场外部性的角度来看,一是普及保险知识,强化居民保险意识,刺激保险消费需求扩张;二是集聚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市、大城市和东部城市等城市不断扩大保险业服务半径,强化保险服务溢出效应,辐射带动周边城市保险业发展,促进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这些城市应当持续吸引竞争力强、影响力广的保险企业,集聚保险和金融人才,推动保险业创新;三是集聚程度较低的中小城市和西部城市积极培育保险业市场,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保险机构入驻,扩大保险业供给规模,促进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保险中介公司发展,带动保险市场的繁荣。
第四,从技术外部性的角度来看,一是积极适应金融科技发展浪潮,大力发展保险科技,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流通,降低保险服务成本和交易成本;二是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加快保险业知识扩散与溢出,打造产业链齐全、创新水高的发展共同体;三是技术水平发展不足的中小城市和西部城市等城市充分利用技术发展的普适性、基础性的作用,不断夯实保险业基础设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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