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土地与生态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结构特征

  • 王璐 , 1 ,
  • 刘曙光 , 1, 2, ,
  • 段佩利 3 ,
  • 尹鹏 3
展开
  • 1.中国海洋大学 经济学院,中国山东 青岛 266100
  • 2.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发展研究院,中国山东 青岛 266100
  • 3.鲁东大学 商学院,中国山东 烟台 264025
※刘曙光(1966—),男,山东夏津人,博士,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创新与国际经济合作。E-mail:

王璐(1988—),女,山东菏泽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E-mail:

收稿日期: 2018-11-07

  修回日期: 2019-06-06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4-17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5ZDB170)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18VSJ067)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8M63271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9YJCZH229)

Network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of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 WANG Lu , 1 ,
  • LIU Shuguang , 1, 2, ,
  • DUAN Peili 3 ,
  • YIN Peng 3
Expand
  • 1. School of Economics,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Qingdao 266100,Shandong,China
  • 2. Institute of Marine Development,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Qingdao 266100,Shandong,China
  • 3. School of Business,Ludong University,Yantai 264025,Shandong,China

Received date: 2018-11-07

  Revised date: 2019-06-06

  Online published: 2025-04-17

摘要

在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演变基础上,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探究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结构特征。结果表明:①2010年以来,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整体呈现增长态势,德国、法国农产品贸易额始终处于第一位,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空间分异明显,印度是中国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②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整体较高,农产品贸易关系密切,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呈现先降后升的波动特征。③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三个中心度指标均存在明显的空间分异,重要节点国家稳中有变,核心国家和中介能力强的国家存在差异。④国家个数最多的凝聚子群包含的国家相对稳定,国家个数较少的五个凝聚子群的组团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很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农产品贸易网络呈现明显的“核心+半边缘+边缘”空间圈层结构特征。

本文引用格式

王璐 , 刘曙光 , 段佩利 , 尹鹏 .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结构特征[J]. 经济地理, 2019 , 39(9) : 198 -206 . DOI: 10.15957/j.cnki.jjdl.2019.09.024

Abstract

Based on the pattern evolution analysis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ir trade network 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pplying the social network analysis method. Conclusions are drawn as follows: 1) Since 2010,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has been in a growth trend, and the trade volum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Germany and France has always been in the first place. It shows obvious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on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India is the larges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ing partner of China. 2) The dens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network in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is high and shows a fluctuating feature which is decreasing first and then rising.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relationships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are close. 3) The three centrality indicators of the network have significant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the important node countries change steadily, and there ar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ore countries and the countries with strong intermediary ability in the network structure. 4) The cohesive subgroups with the most countries have relatively stable structure, the remaining five cohesive subgroups which have a few countries change fast as time goes by.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network of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shows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of "core + half periphery + periphery" layer in spatial structure evolution.

农产品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是农业资源丰富地区和匮乏地区的连接纽带,有助于实现农业产业优势互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食物安全、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19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农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农产品技术含量逐渐提高,农产品出口的技术结构逐步改善,世界农产品贸易额整体呈现增长态势,对国际贸易的贡献程度越来越高。根据国际贸易中心统计可知,2016年,世界农产品贸易额29 523.99亿美元,占全部商品贸易总额的9.18%,农产品贸易成为国际经贸往来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内容。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概念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9月出访哈萨克斯坦时提出,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协同发展和经贸交流的重要平台[2],“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是其主要建设内容。农业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面临保障粮食安全、解决饥饿与贫困问题等新挑战和新难题,农产品贸易作为症结破解的根本,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学术界从不同学科和视角对农产品贸易开展相关研究,通过梳理发现:研究区域上,以全球[3]、单一国家[4]或两国之间[5-6]为主要空间尺度,较少涉及跨国经济体或国际经济组织;研究内容上,集中于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测算[7]、隐含碳排放测度[8]、贸易潜力分析[9]、影响因素诊断[10]以及对策建议提出[11]等;研究方法上,运用产业内贸易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二元边际测算方法、空间集中度指标等[12-14]日渐成熟的技术手段,开展农产品贸易相关研究。随着农产品供需格局和贸易政策等的变化,全球农产品贸易网络日益复杂[15]。然而,仅有少数学者从网络视角出发,探讨农产品贸易特征及演化格局,其中崔莉运用社会网络分析对2010—2014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的网络关系、权利等级、核心边缘结构等进行量化[16],詹淼华运用社会网络分析诊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出口、竞争与互补关系网络特征[17]等。
鉴于此,本文以2010—2016年为研究时段,以丝绸之路经济带25个沿线国家为研究区域,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探讨农产品贸易网络结构特征,这不仅有利于正确评价区域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的合理性,为农产品外贸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更有利于农业资源管理走向社会化、区域化和国际化,为全面强化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协作与对外合作提供决策参考。

1 研究区概况、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丝绸之路经济带贯通亚欧两大洲,包括中国、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俄罗斯、阿富汗、印度、巴基斯坦、伊朗、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土耳其、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埃及、利比亚、阿尔及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乌克兰等25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18]。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可知,2016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25个国家土地总面积4 640万km2、总人口38.54亿人,GDP 28.53万亿美元,分别占到全球土地总面积的35.77%、总人口的51.77%和GDP总量的37.58%,地域面积广、人口规模大、经济总量高是其显著特征。同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25个国家农产品贸易额9 424.99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的31.90%,可见,农产品贸易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且存在具有巨大的贸易合作潜力,开展农产品贸易相关研究对于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全方位实现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和示范价值。

1.2 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涉及2010—2016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25个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的进口额、出口额和进出口总额数据,该数据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 Database)和国际贸易中心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 Database)。参照杨艳红[19]、尹宗成[20]等的研究成果,界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种类,主要包括:①大宗农产品;②畜产品;③水产品;④园艺类产品;⑤饮料及烟草;⑥其他农产品,根据2018年中国海关编码税则(HS),这些农产品贸易种类对应的编码范围是第1~24章以及第52章。

1.3 社会网络分析

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SNA)是一种针对关系数据的跨学科分析方法,其在分析贸易网络时优势明显。一方面,它关注网络中节点间的联系,深入分析贸易网络的结构特征,比单纯分析属性数据更有价值;另一方面,它具有全局性分析的特点,能够反映贸易网络中各个国家对于贸易网络的影响。本文主要通过网络密度、网络中心性、凝聚子群和核心边缘结构四方面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特征。

1.3.1 网络密度

网络密度通过网络连接的扩散性和连通性体现整体网的结构特征,揭示网络中各节点成员间联系的紧密程度,由网络结构中“实际存在的节点连线数”与“可能存在的节点连线数”之比计算得到[21]。网络密度取值范围在0~1之间,值越接近1表示整体网的密度越大,各国之间的贸易活动越频繁;值越接近0表示整体网密度越小,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越少。假设贸易网络是无向的,其中有n个国家,那么“可能存在的节点连线数”为 n n - 1 2,如果“实际存在的节点连线数”是m,那么网络密度计算公式为:
D = 2 m n n - 1
式中:D表示无向整体网的密度;m表示网络联系中实际存在的网络关系数目;n表示网络单元数量。

1.3.2 网络中心性

网络中心性主要衡量网络结构中各节点在网络中的“权力”与地位,处于中心位置的节点更易获得资源和信息,拥有更大的权力,对其他国家有更强的影响力。网络中心性可以用节点中心度、接近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三个指标进行度量。其中,节点中心度衡量一个节点与网络中其他节点发展贸易关系的能力,接近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表征网络中某节点对其他节点之间联系进行控制的能力。
Cad代表节点中心度,则一个国家x的节点中心度表示为Cadx)。一个网络节点的接近中心度可以用该网络节点与所有其他网络节点的捷径距离的总和来表征,有绝对和相对之分,接近中心度越高的节点在网络中的核心地位越低。绝对接近中心度计算公式为:
C A i - 1 = j = 1 n d i j
式中: C A i - 1表示节点i的绝对接近中心度;dij表示节点i与节点j间的捷径距离,即两点之间的捷径中包含的连线数。相对接近中心度计算公式为:
C P i - 1 = C A i - 1 n - 1
gij表示节点i和节点j间的捷径数目;用 b i j k表示节点k处于节点i和节点j间捷径上的概率; g i j k表示节点i和节点j之间的经过点k的捷径数目,于是, b i j k = g i j k / g i j;用 C i j k表示节点k的绝对中间中心度,则
C i j k = i n j n b i j k
其中, i j k i j

1.3.3 凝聚子群

凝聚子群是具有相对较直接、较紧密、较频繁的积极关系的行动者子集合,用于刻画群体内部的子结构状态。通过找到贸易网络中凝聚子群的个数及每个凝聚子群包含哪些成员,分析凝聚子群间的关系及联接方式,从新的维度考察贸易网络的发展状况。本文使用CONCOR即迭代相关收敛法进行凝聚子群分析。CONCOR程序首先计算一个矩阵的各行(或各列)的相关系数,得到一个测度结构对等性的相关系数矩阵C1,然后计算矩阵C1的各行(或各列)的相关系数,得到“相关系数的相关系数矩阵”C2,按照此方法进行无数次迭代计算,最后得到只包含1和-1的矩阵后,对只包含1和-1的矩阵进行重排分区。CONCOR程序用树形图表征各位置间的结构对等程度和每个位置包含的网络成员。

1.3.4 核心边缘结构

核心边缘理论是经济地理学中的重要理论,起源于美国地理学家J R·弗里德曼。一般认为,核心区技术水平和工业相对发达,资本和人口密集度相对较高,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是城市聚集区;边缘区是城市规模较小,经济比较落后的区域,核心区和边缘区均会随着区域经济增长发生空间结构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秩序也可以用核心边缘理论来解释。通过分析社会网络中的核心边缘结构,定量计算各网络节点的核心度,根据经验判断设定核心度范围来探究各个国家在贸易网络中核心度的变动情况及网络整体核心边缘结构变化特征。核心度越高的节点国家在贸易网络中的地位越高,与网络中其他节点联系越密切。

2 结果与分析

2.1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演变

以每个国家作为节点,以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作为权重,以两节点间连线作为边,选取2010、2013和2016年三个时间断面,利用ArcGIS软件构造无向网络地理空间结构图(图1),可以看出以下特征:
图1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空间结构演变

Fig.1 Spatial structure evolu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Silk Road Economic Belt”

①2010—2016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额整体呈现增长态势,由2010年的1 256.7558亿美元增长至2016年的1 389.400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6864%。德国和法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总额始终处于第一位,2010、2013、2016年分别为150.0297、172.6702、145.2525亿美元。德法均是世界尤其是欧盟重要的农业大国,两国地理位置靠近,经贸关系密切,德国是法国第一大农产品供应国和消费国,法国则是德国最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德国和意大利次之,农产品贸易总额分别为147.5851、165.1815、137.7054亿美元。德国和英国处于第三位,农产品贸易总额分别为67.9462、82.2148、74.3913亿美元。此外,俄罗斯也是贸易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其在2010年与乌克兰的农产品贸易总额居于网络中的第五位,2013年与土耳其的农产品贸易总额居第七位,2016年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居第五位。综上,欧盟成员国之间农产品贸易额位居前列,德国与贸易伙伴国的农产品贸易额始终最高。
②就中国而言,其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空间分异明显。印度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中印农产品贸易额在2010和2013年均居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中的第四位。中印两国均是亚洲的发展中大国和传统农业大国,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等要素禀赋相似[22],对外贸易结构互补[23]。19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持续快速推进,中印两国经贸合作日益频繁,双边农产品贸易额持续增长。俄罗斯、德国和法国是中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贸易总额均超过30亿美元,均值分别为36.8989、32.1799和31.9056亿美元。中国与亚美尼亚农产品贸易总额最低,均值仅0.0695亿美元,尚不及中印贸易总额的0.17%,两国较远的地理距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其农产品贸易。

2.2 网络密度分析

运用UCINET 6软件测算2010年以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表1),从表1可以看出,一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较高,说明网络中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密切;另一方面,网络密度呈现出波动特征,2010—2012年,整体网密度呈下降趋势,从2010年的0.9183下降到2012年的0.9050,说明网络中各国农产品贸易关系逐渐疏远,而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整体呈上升趋势,从2013年的0.9083上升到2016年的0.9367,说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促进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贸易关系日益紧密。
表1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

Tab.1 The network dens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年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网络密度 0.9183 0.9067 0.9050 0.9083 0.9183 0.9200 0.9367
标准差 0.2739 0.2909 0.2932 0.2886 0.2739 0.2713 0.2436

2.3 网络中心性分析

通过测算网络节点国家的节点中心度、接近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表2),并利用社会网络分析NetDraw软件绘制网络拓扑结构图(图2),探究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中心性特征,可以发现:
表2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中心性

Tab.2 The network centra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年份 2010 2013 2016
国家 节点中心度 接近中心度 中间中心度 节点中心度 接近中心度 中间中心度 节点中心度 接近中心度 中间中心度
阿尔及利亚 25.000 54.545 0.000 29.167 57.143 0.000 41.667 63.158 0.000
阿富汗 16.667 51.064 0.112 16.667 52.174 0.104 16.667 50.000 0.112
阿塞拜疆 17.203 57.143 0.000 16.416 58.537 0.685 9.353 52.174 0.000
埃及 54.167 68.571 1.685 58.333 70.588 1.763 58.333 70.588 1.802
巴基斯坦 50.000 66.667 1.628 54.167 68.571 1.540 50.000 66.667 1.558
德国 66.667 75.000 3.058 66.667 75.000 2.746 62.500 72.727 1.913
俄罗斯 87.500 88.889 26.320 87.500 88.889 16.117 87.500 88.889 22.325
法国 54.167 68.571 1.042 54.167 68.571 0.492 54.167 68.571 0.267
格鲁吉亚 8.333 50.000 0.000 25.000 57.143 0.478 16.667 53.333 0.000
哈萨克斯坦 50.000 66.667 6.032 54.167 68.571 6.207 45.833 64.865 5.285
吉尔吉斯斯坦 12.500 52.174 0.000 12.500 52.174 0.000 12.500 52.174 0.000
利比亚 25.000 55.814 0.000 25.000 55.814 0.000 16.667 50.000 0.000
沙特阿拉伯 33.825 66.667 0.906 32.409 66.667 0.665 32.913 66.660 0.384
塔吉克斯坦 8.333 50.000 0.000 12.500 53.333 0.000 8.333 50.000 0.000
土耳其 75.000 80.000 7.509 87.500 88.889 12.822 83.333 85.714 11.388
土库曼斯坦 16.667 54.545 0.000 16.667 54.545 0.000 16.667 54.545 0.000
乌克兰 38.715 75.000 5.762 39.129 77.419 6.034 38.731 77.419 6.032
乌兹别克斯坦 16.667 54.545 0.000 20.833 55.814 0.000 16.667 54.545 0.000
亚美尼亚 4.167 48.000 0.000 12.500 50.000 0.000 8.333 50.000 0.075
伊拉克 20.833 51.064 0.081 25.000 54.545 0.350 33.333 58.537 1.617
伊朗 54.167 68.571 3.949 58.333 70.588 4.051 54.167 68.571 3.083
意大利 50.000 66.667 0.450 54.167 68.571 0.796 54.167 68.571 1.205
印度 62.500 72.727 3.996 62.500 72.727 3.249 62.500 72.727 2.951
英国 50.000 66.667 0.204 50.000 66.667 0.113 54.167 68.571 0.267
中国 75.000 66.667 5.020 66.667 75.000 4.469 70.833 77.419 5.314
Mean 38.923 63.049 2.710 41.518 65.118 2.507 40.240 64.257 2.623
Std. Dev 24.111 10.765 5.435 23.354 11.024 4.103 24.058 11.421 4.918
图2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结构

Fig.2 Network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①网络中核心国家稳中有变。俄罗斯、中国、土耳其、德国、印度一直是节点中心度前5位的国家,虽然排名顺序有所变化,但此五国始终居于贸易网络中的核心支配地位。阿尔及利亚、埃及、伊拉克、意大利、英国等5国的节点中心度不断上升,可见这些国家在贸易网络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其中,阿尔及利亚的节点中心度上升速度最快,从2010年的25.000上升到2013年的29.167,再到2016年的41.667,年均增长率达到8.89%,其次是伊拉克,从2010年的20.833上升到2013年的25.000,再到2016年的33.333,上升趋势明显。阿塞拜疆、德国、利比亚等国的节点中心度不断下降,其中,阿塞拜疆下降速度最快,说明其在贸易网络中的核心地位大大下降。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节点中心度在2010—2013年是下降的,但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2013—2016年又呈现上升趋势,可见“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在农产品贸易网络中的地位起到一定提升作用。
②网络结构中处于核心支配地位的国家和中介能力强的国家并不一致。中间中心度前5位的国家一直是俄罗斯、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和中国,说明这些国家的中介能力很强,可以很好地控制资源。其中,俄罗斯、中国、土耳其三国不但节点中心度高,而且中间中心度高,说明此三国不但在农产品贸易网络中处于核心支配地位,而且其中介功能和支配资源的能力也最高。哈萨克斯坦和乌克兰虽然节点中心度和接近中心度不高,但中间中心度很高,说明两国虽不在网络中的核心支配位置,但其中介能力很强。德国和印度节点中心度很高而中间中心度不高,说明其虽在网络中居于核心支配地位,但其中介功能相对较弱。中国在2010和2013年的中间中心度均处于第5位,而2016年上升到第4位,说明中国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网络的控制程度不断增强。

2.4 凝聚子群分析

采用UCINET软件中的CONCOR法画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凝聚子群图(图3),从图3中可以看出: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凝聚子群总数没有变化,但子群成员发生很大变化。中国始终处于国家个数最多的凝聚子群中,说明与中国农产品贸易关系比较紧密的国家较多,中国的凝聚力相对较高。与中国处于同一个凝聚子群的国家个数在2010和2013年均是10个,而2016年是11个,说明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越来越紧密。②国家个数最多的凝聚子群包含的国家相对稳定,中国、德国、法国、伊朗、意大利、印度、英国、巴基斯坦、乌克兰等国家一直处于同一个最大的凝聚子群,说明这些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在互惠性基础上相互选择的频次最多,相对于网络中其他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来说,这些国家一直保持较紧密的农产品贸易关系和较强的凝聚力。俄罗斯在2010年不属于任何子群,2013年开始进入此最大的凝聚子群中,与这些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联系增强。沙特阿拉伯在2010年处于最大的凝聚子群,但从2013年开始进入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的凝聚子群。③国家个数较少的五个凝聚子群的组团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很大。其中,沙特阿拉伯从2013年开始加入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的凝聚子群,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从2016年开始不再和伊拉克、乌兹别克斯坦凝聚,而是和哈萨克斯坦凝聚在一个子群,阿富汗、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等国家在2010年同属于一个凝聚子群,但2013年分为阿富汗、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两个凝聚子群,且土耳其加入前一个子群中。埃及由2010年与土耳其凝聚到2013年不属于任何凝聚子群,再到2016年与亚美尼亚凝聚,子群结构变化较大。
图3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凝聚子群

注:1.阿尔及利亚;2.阿富汗;3.阿塞拜疆;4.埃及;5.巴基斯坦;6.德国;7.俄罗斯;8.法国;9.格鲁吉亚10.哈萨克斯坦;11.吉尔吉斯斯坦;12.利比亚;13.沙特阿拉伯14.塔吉克斯坦;15.土耳其;16.土库曼斯坦;17.乌克兰;18.乌兹别克斯坦;19.亚美尼亚;20.伊拉克;21.伊朗;22.意大利;23.印度24.英国;25.中国。

Fig.3 Cohesive subgroup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2.5 核心边缘结构分析

运用核心—边缘连续模型测算每个国家的核心度(表3),由表3可知,总体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呈现出明显的“核心+半边缘+边缘”空间圈层结构特征。将核心度大于0.3的国家所在圈层称为绝对核心圈层,核心度在0.2~0.3之间的国家所在圈层称为半边缘圈层,核心度在0.2以下的国家所在圈层称为边缘圈层[24]。俄罗斯、土耳其两国始终处于核心圈层,核心度一直在0.3之上,说明这两个国家一直处于农产品贸易网络中最重要的位置;印度、埃及、英国、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意大利等国家始终处于半边缘圈层;乌克兰核心度上升较快,从2010年的0.284上升到2013年的0.295,再到2016年的0.300,从半边缘圈层上升到核心圈层,说明其在此农产品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强;德国的核心度下降趋势明显,从2010年的0.303下降到2013年的0.278,再到2016年的0.230,从核心圈层转变成半边缘圈层,说明其在此农产品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弱;法国核心度从2010年的0.227下降到2016年的0.194,从半边缘圈层下降到边缘圈层;伊朗和法国的核心度呈现波动特征,其中伊朗核心度从2010年的0.189上升到2013年的0.208,又下降到2016年的0.194,在半边缘和边缘圈层之间波动;剩下的国家始终处于贸易网络中的边缘圈层。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核心度在2010—2013年出现轻微下降,但随着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核心度从2013年的0.260上升到2016年的0.283,虽然一直处于半边缘圈层,但在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强,核心度排名也由2013年的第五位上升到2016年的第四位,可见,“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表3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核心度

Tab.3 The centra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in countries along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2010(fitness:0.955) 2013(fitness:0.911) 2016(fitness:0.931)
Number 国家 核心度 国家 核心度 国家 核心度
1 俄罗斯 0.379 俄罗斯 0.365 俄罗斯 0.371
2 土耳其 0.303 土耳其 0.347 土耳其 0.353
3 德国 0.303 乌克兰 0.295 乌克兰 0.300
4 乌克兰 0.284 德国 0.278 中国 0.283
5 中国 0.265 中国 0.260 印度 0.265
6 印度 0.265 印度 0.260 埃及 0.247
7 埃及 0.246 埃及 0.243 德国 0.230
8 法国 0.227 巴基斯坦 0.226 英国 0.230
9 英国 0.227 意大利 0.226 意大利 0.230
10 沙特阿拉伯 0.227 伊朗 0.208 巴基斯坦 0.212
11 巴基斯坦 0.227 英国 0.208 沙特阿拉伯 0.212
12 哈萨克斯坦 0.208 沙特阿拉伯 0.208 法国 0.194
13 意大利 0.208 哈萨克斯坦 0.208 伊朗 0.194
14 伊朗 0.189 法国 0.191 哈萨克斯坦 0.177
15 阿塞拜疆 0.114 阿塞拜疆 0.122 阿尔及利亚 0.177
16 伊拉克 0.095 伊拉克 0.104 伊拉克 0.141
17 利比亚 0.095 利比亚 0.104 格鲁吉亚 0.071
18 阿尔及利亚 0.095 阿尔及利亚 0.104 阿富汗 0.071
19 阿富汗 0.076 乌兹别克斯坦 0.087 乌兹别克斯坦 0.071
20 乌兹别克斯坦 0.076 阿富汗 0.069 利比亚 0.071
21 吉尔吉斯斯坦 0.057 格鲁吉亚 0.069 吉尔吉斯斯坦 0.053
22 土库曼斯坦 0.057 塔吉克斯坦 0.052 土库曼斯坦 0.053
23 塔吉克斯坦 0.038 土库曼斯坦 0.052 阿塞拜疆 0.053
24 格鲁吉亚 0.038 吉尔吉斯斯坦 0.052 塔吉克斯坦 0.035
25 亚美尼亚 0.019 亚美尼亚 0.052 亚美尼亚 0.035

3 结论与讨论

3.1 主要结论

本文在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空间格局进行可视化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网络中心性、凝聚子群及核心边缘结构,这不仅有利于正确评价区域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的合理性,为农产品外贸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更有利于农业资源管理走向社会化、区域化和国际化,为全面强化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协作与对外合作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分析总结,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第一,2010年以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态势明显,欧盟成员国之间农产品贸易额位居前列,德国和法国农产品贸易额始终处于第一位,德国和意大利次之,德国和英国处于第三位;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空间分异明显,印度是中国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贸易额均值为40.9821亿美元;俄罗斯、德国、法国次之,贸易总额均超过30亿美元,均值分别为36.8989亿美元、32.1799亿美元和31.9056亿美元;亚美尼亚与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最低,均值仅0.0695亿美元,尚不及中印贸易总额的0.17%,但中国和亚美尼亚农产品贸易前景非常乐观。
第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整体较高,农产品贸易关系密切,农产品贸易网络密度呈现2010—2012年下降,2013—2016年上升的波动特征。三个中心度指标均存在明显的空间分异,网络中核心国家稳中有变,俄罗斯、中国、土耳其、德国、印度一直是节点中心度前5位的国家,阿尔及利亚、埃及、伊拉克、意大利、英国等5国在网络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阿塞拜疆、德国、利比亚等国在网络中的地位下降。中间中心度前5位的国家一直是俄罗斯、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和中国,说明这些国家的中介能力和对资源的控制程度较强。
第三,随着时间的推移,凝聚子群个数没有变化,但子群成员发生很大变化。国家个数最多的凝聚子群包含的国家相对稳定,中国、德国、法国、伊朗、意大利、印度、英国、巴基斯坦、乌克兰等国家一直处于同一个最大的凝聚子群,说明这些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在互惠性基础上相互选择的频次最多,国家个数较少的五个凝聚子群的组团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很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农产品贸易网络呈现出明显的“核心+半边缘+边缘”空间圈层结构特征,俄罗斯、土耳其始终处于核心圈层,印度、埃及、英国、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意大利等始终处于半边缘圈层,乌克兰核心度上升较快,德国、法国的核心度下降趋势明显,伊朗和法国的核心度呈现波动特征,中国虽然一直处于半边缘圈层,但在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强。

3.2 讨论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以高质量发展为特征的新阶段,农产品是农业的产物,农产品国际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共同建立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最佳结合点之一,而中国人口众多,人均水、土资源相对短缺,加之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国际平均水平有很大差距,农业经营细碎化问题突出,导致中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中处于半边缘圈层,对外贸易中竞争力不足。为了强化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关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利用农产品贸易竞合关系,立足中国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土耳其、德国、印度、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核心国家的贸易合作,维护与中国处于同一个凝聚子群的德国、法国、伊朗、意大利等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主要通道,提升中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中的节点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同时借助核心国家较强的凝聚作用和中介能力,共同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联系。
第二,完善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农产品贸易市场多元化。从周边国家开始,进一步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逐步建立价格低廉、风险较低、市场稳定的农产品供应来源地,保障中国农产品安全供给。同时,建立“生产、需求、进口”三元平衡,避免过度进口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冲击。通过科研创新逐步提升中国在农业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优化中国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结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24]
第三,积极参与讨论和制定农产品国际贸易规则,主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双边和区域国际贸易谈判,争取更大的农产品贸易话语权。充分利用进口的溢出效应和传导效应,通过科技创新、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等渠道强化中国农业基础,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同时,注意农产品贸易对农业产业安全、农民就业及收入和农村发展的影响,在国际化视野下创新调整农业政策,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发展。
总之,“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给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提供了新的契机,全面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特征的研究成果是较为初步的,今后将在方法选择、机理分析和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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