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济与管理

森林公园旅游经营者碳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比较

  • 王立国 , 1, 2, 3, 4 ,
  • 丁晨希 1, 3, 4 ,
  • 彭剑峰 3, 4 ,
  • 李文明 , 5,
展开
  • 1.江西农业大学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中国江西 南昌 330045
  • 2.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农业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中国江西 南昌 330045
  • 3.江西农业大学 乡村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江西 南昌 330045
  • 4.南昌市乡村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江西 南昌 330045
  • 5.江西财经大学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中国江西 南昌 330045
※ 李文明(1968—),男,江西抚州人,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生态教育。E-mail:

王立国(1975—),男,江西永丰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地理与生态。E-mail:

收稿日期: 2019-08-30

  修回日期: 2020-03-17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4-17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36103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CGL035)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JC18106)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9GL13)

国家旅游局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项目(TYETP201319)

Comparison of Factors Affecting Tourism Operators' Carbon Offset Willingness of Forest Parks

  • WANG Liguo , 1, 2, 3, 4 ,
  • DING Chenxi 1, 3, 4 ,
  • PENG Jianfeng 3, 4 ,
  • LI Wenming , 5,
Expand
  • 1. College of Land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chang 330045,Jiangxi,China
  • 2.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Ecology of Poyang Lake Basin,Nanchang 330045,Jiangxi,China
  • 3. Research Center of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chang 330045,Jiangxi,China
  • 4. Nanchang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Nanchang 330045,Jiangxi,China
  • 5. School of Tourism and Urban Management,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chang 330045,Jiangxi,China

Received date: 2019-08-30

  Revised date: 2020-03-17

  Online published: 2025-04-17

摘要

以11个森林公园旅游业经营者为研究对象,采用PLS-SEM方法,建构了不同机制下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模型,并进行实证对比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机制下旅游经营者碳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不同,且各因素相对影响力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环境敏感度因素中的气候变化感知和生态环境感知、参与态度因素中的前景认知和成效认知态度、参与动机因素中的个人情感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不同机制下的显著水平不同;经营者个体特征因素对其行为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因此,可通过培养旅游经营者的环境敏感度、构建完善不同机制下的旅游碳补偿体系、引导经营者重视并投入到旅游碳补偿行动等措施,长效推进旅游碳补偿发展。

本文引用格式

王立国 , 丁晨希 , 彭剑峰 , 李文明 . 森林公园旅游经营者碳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比较[J]. 经济地理, 2020 , 40(5) : 230 -238 . DOI: 10.15957/j.cnki.jjdl.2020.05.025

Abstract

The willingness of carbon offset is the basis of offsetting activities and the key link to achieve low-carbon tourism. Targeting at 11 forest park tourism operators as the research object,the paper adopts PLS-SEM method to construct the analysis model of operators' carbon compensation behavior willingness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under different mechanisms,and conducts an empirical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results show that under different mechanisms the tourism operators' carbon offset willingness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are various,and there is a certain difference in the relative influence of each factor. The climate change perception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erception among environmental sensitivity factors,the prospective cognition and effectiveness cognition attitude in participation attitude factors,and the personal emotions in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factors have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s on behavioral intentions,but the significance levels are different under different mechanisms. The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perators have no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their behavioral intentions. Therefore,it is possibl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carbon compensation in a long-term manner by cultivating the environmental sensitivity of tourism operators,constructing and improving tourism carbon offset systems under different mechanisms,and guiding operators to value and devote to tourism carbon offset activities.

近几十年来,随着工业的迅猛发展,温室气体的排放与日俱增,由此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越发凸显,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使全球平均地表气温上升了0.3℃~0.6℃,预计到2100年全球平均气温将升高l.8℃~4.0℃,这种状况90%以上的可能是由人类活动所造成的[1]。为此,国际社会做出了一系列努力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带来的相关问题。低碳旅游是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响应方式,而碳补偿(Carbon offset)则是低碳旅游发展的关键环节。碳补偿是实现低碳社会的重要方式。作为生态补偿的一种形式,碳补偿是指通过对碳排放(或增加碳汇)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碳排放(或增汇)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减排增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地和谐的目的[2]。然而,不同机制下责任主体的碳补偿意愿行为如何?特别是作为旅游碳排放主体的旅游经营者,其碳补偿意愿行为有什么不同?影响因素有何差别?影响机理如何?厘清这些问题对开展旅游碳补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也能为碳补偿和旅游生态补偿提供相关理论补充。
当前,国内外针对旅游碳补偿的相关研究涉及的领域较广,一是碳补偿基础的研究,包括碳补偿相关概念涵义[3]、公平性[4]等理论基础,以及旅游碳排放或碳足迹的测算和计量[5-10]等现实基础的研究;二是碳补偿标准的研究,如Kollmuss A根据自愿的碳市场发挥的作用制定出基于项目绩效验证的一种碳补偿标准[11],张巍探讨了区域碳补偿标准及额度[12];三是碳补偿模式、机制的探讨[13-14];四是碳补偿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意愿及态度的研究,主要针对游客、社区居民或农户等群体,如张琰等调查研究了航空旅行者的碳补偿支付意愿[13],王立国等运用Logistics回归对江西森林旅游者的碳补偿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15],余亮亮等探讨了生态功能区农户的受偿意愿[16]。国外研究则侧重于森林碳补偿,如Habesland等研究了挪威森林业主参与碳补偿项目的意愿[17],Soto等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进行优劣程序建模,研究了地主接受森林碳补偿的态度和意愿[18]。上述研究从不同方面对碳补偿做了探讨,为本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但针对旅游经营者碳补偿的研究较少,特别是针对自愿、激励、强制等不同机制下的意愿差异及其机理方面的理论支撑尚显不足。而且,研究表明经营者的行为对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19]。因此,本文为凸显自愿与强制机制下的差异,选取其二种机制下旅游经营者的碳补偿行为进行对比研究,这可以进一步补充完善旅游碳补偿的研究。
据此,本文以森林公园的旅游经营者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法,运用偏最小二乘法结构方程模型(PLS-SEM)对自愿与强制情景下的旅游经营者参与碳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并进一步对自愿机制下和强制机制下碳补偿意愿的影响机理进行研究,最后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旅游经营者碳补偿意愿的对策建议。这既丰富了不同机制下的碳补偿理论基础,也是对不同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旅游碳补偿研究提供重要补充,还可为森林公园的低碳化发展管理提供决策思路。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 理论建构基础

从碳补偿的视角出发,森林公园旅游核心利益相关者分为四类,分别为旅游者即碳排放责任人、旅游经营者即碳排放者、当地社区即碳汇供给方(主要为林农或林企)、管理者即碳补偿组织管理方。基于碳补偿理论中的“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环境责任、公平公正等原则,其主体为碳补偿中的责任承担者或排放者即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客体为补偿的收受者即碳汇供给方[20]。其中旅游经营者主要限定为旅游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方即森林公园碳排放的直接主体。考虑到森林公园既是碳汇提供方也是旅游碳排放者,但其碳排放由各具体旅游产品或服务供给方承担,本文将森林公园的管理主体理解为域内管理组织者。

1.2 研究假设

1.2.1 环境敏感度的影响

个体对外部环境会具有某种认知,从而产生某种印象,如果这种印象中包含同情、担忧的情感,就属于环境敏感度的范畴。个体的环境敏感度对其环境行为意愿有明显的预测作用[21],岳婷通过对城市居民的节能行为意愿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环境敏感度显著影响其节能行为意愿的结论[22]。Yang&Long的实证研究发现城市居民参与城市公共交通项目的意愿受到其环境危机意识程度的显著影响[23]。Poortinga等发现个体关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程度会显著地影响其参与低碳行为的意愿[24]。鉴于此,结合本研究的实际情况,将环境敏感度因素分为气候变化感知和生态环境感知,并提出以下假设:
H1:气候变化感知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H2:生态环境感知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1.2.2 参与态度的影响

个体对环境认知越透彻则其环境行为态度越积极[25],个人态度包含对结果的信念和对结果的评估。而个人态度会直接对行为意向产生影响,个体对特定行为的态度越正向,则执行的意愿愈强[26]。环境态度越友好,则环境友好行为的意向就越强[27]。Hines等提出的负责任的环境行为模型认为个体的环境行为意愿会受到其环境态度的影响[28]。鉴于此,本文将参与态度分为前景认知态度、成效认知态度和个人投入态度,分别对应对碳补偿的发展前景的看法、碳补偿行为的效果以及个人参与碳补偿的态度。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H3:前景认知态度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H4:成效认知态度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H5:个人投入态度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1.2.3 参与动机的影响

个体的参与动机可分为内在驱动和外部影响,Lewin经过大量实证研究建立了内在驱动—外部环境模型,认为个体行为是个体与环境交互影响的产物[29]。Guagnano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态度—情境—行为理论,指出环境行为来自于个体认知与外部环境条件的互相作用[30]。此外,运用规范激活理论[31]和VBN[32]理论的亲环境行为研究也多有指出个体道德责任感对其亲环境行为意愿有重要影响。Hines等通过研究发现个体环境行为的一个重要变量是道德责任感[28]。鉴于此,本文将参与动机因素分为个人情感和社会责任,并提出以下假设:
H6:个人情感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H7:社会责任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1.2.4 个体特征的影响

个体特征如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收入等各不相同,并影响着个体对行为的认识。针对环境行为意愿与人口统计学因素的关系,研究结果证明个体特征对其环境行为意愿有显著的影响,但也有相当部分的研究表明个体特征与环境行为意愿的关系并不明确[33]。鉴于此,结合本研究的实际情况,提出假设:
H8:个体特征对碳补偿行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

1.3 研究假设模型构建

根据以上假设,建立碳补偿行为意愿结构方程模型,如图1
图1 碳补偿行为意愿模型

Fig.1 Carbon offset willingness model

2 研究方法

2.1 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参考王立国[2]关于森林公园旅游利益相关者碳补偿决策行为的研究量表,并根据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的理论背景以Likert量表的形式进行改进设计。经前期预调查反馈修改后,最终分为生态环境感知、碳气候变化感知、前景认知态度、个人投入态度、成效认知态度、个人情感、社会责任以及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年营业收入等11个构念,具体构念题项见表1
表1 构念、题项及均值

Tab.1 Constructs, items, and means

构念 题项 问卷内容 表征及赋值 得分均值 标准差
生态环
境感知
A1 我非常担心旅游生态环境恶化 反映对旅游环境的担忧 3.88 0.948
A2 我担心环境问题会影响旅游业 反映环境对旅游反作用担忧 3.78 0.935
A3 旅游生态环境的恶化是不可逆的 反映对旅游环境后果的担忧 3.34 0.998
气候变
化感知
A4 气候异常对旅游业的不利影响很大 反映气候影响的认知 2.70 0.946
A5 我感觉当前空气质量越来越差 反映对环境问题的担忧 3.33 1.031
A6 CO2排放是导致气候不正常的重要因素 反映碳排放影响的认知 3.60 0.926
前景认
知态度
B1 旅游碳排放量将不断减少,旅游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 反映对旅游碳排放的信心 3.66 0.811
B2 我认为旅游碳补偿资金会得到正确使用 反映对旅游碳补偿运作的信心 3.48 0.841
B3 我对旅游碳补偿的前景非常有信心 反映对旅游碳补偿发展的信心 3.55 0.871
成效认
知态度
B4 碳补偿有助于减少旅游碳排放 反映碳补偿对旅游减排的成效预期 3.57 0.881
B5 碳补偿有助于森林的经营管理 反映碳补偿对森林经营的成效预期 3.57 0.877
B6 参与碳补偿能提升我的社会地位 反映碳补偿对社会地位的提升预期 3.27 1.096
个人投
入态度
B7 即使碳补偿数额不多,我也会参与 反映碳补偿收益预期的影响 3.57 0.831
B8 如果碳补偿不需要花费我太多时间,我将会参与 反映碳补偿时间投入预期 3.59 0.858
B9 如果参与碳补偿方便,我将会参与 反映碳补偿便捷度预期的影响 3.81 0.776
B10 如果大多数人参与碳补偿,我将参与 反映从众心理的影响 3.74 0.875
个人情感 C1 如参与碳补偿,我可能不会有什么特定目的 反映参与目的的影响 3.61 0.882
C2 我可能会因自己的喜好而参与旅游碳补偿 反映个人喜好的影响 3.57 0.936
社会责任 C3 参与碳补偿是承担社会责任,为了地球更健康 反映社会责任感的影响 3.74 0.946
C4 参与碳补偿是为了子孙后代 反映社会责任感的影响 3.71 0.960
C5 如果政府嘉奖我的碳补偿行为我会很光荣 反映荣誉感的影响 3.68 0.942
C6 如果别人认可我的碳补偿行为我会很自豪 反映认可度的影响 3.61 0.964
自愿机制
意愿强度
D1 自愿机制下参与碳补偿愿意进行经济补偿的大小 愿意消除量与碳汇出价的综合(任意数) 91.35 122.68
强制机制
意愿强度
D2 强制机制下参与碳补偿愿意进行经济补偿的大小 愿意消除量与碳汇出价的综合(任意数) 108.59 82.08
个体特征 E1 性别 男=1;女=2 1.41 0.492
E2 年龄 14~20岁=1;21~30岁=2;31~45岁=3;46~60岁=4;61岁及以上=5 3.14 0.830
E3 受教育水平 小学以下=1;小学=2;初、高中或中专=3;大专或大学本科=4;研究生及以上=5 1.95 0.686
E4 年营业收入 5万元以下=1;5.0~9.99万元=2;10.0~19.99万元=3;20.0~29.99万元=4;30万元以上=5 2.29 0.969

注:A1~A6、B1~B10、C1~C6赋值为1=完全不同意;2=不太同意;3=基本同意;4=同意;5=非常同意。

2.2 案例地选择与数据收集

本研究在江西省内选取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森林公园进行调查,分别是梅岭、上清、龟峰、武功山、明月山、三湾、柘林湖、三百山、陡水湖、阳岭。问卷调查对象为各国家森林公园内或周边的旅游经营者如商品零售经营者、餐饮经营者、酒店经营者等,由于旅游经营者数量较少,因此每个森林公园发放调查问卷50份。本研究于2016年7~9月分批分组前往各森林公园调查,共发放500份调查问卷,剔除回答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问题的无效问卷后,最终收回有效问卷共计464份。

2.3 统计分析方法

验证研究模型采用偏最小二乘法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包括测量模型检验、结构模型检验以及假设检验。本研究包含12个构念,使用SmartPLS v.3.2.8进行模型建构和分析,HAIR认为PLS结构方程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好的处理构念较多、比较复杂的模型[34],同时适用于不完全服从正态分布的数据,因此采用PLS结构方程进行数据分析是比较合适的。

3 经营者碳补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对比分析

通过建立偏最小二乘法结构方程模型,对比分析两种机制下的森林公园旅游经营者碳补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本模型样本数与题项数之比大于10∶1,达到了建立PLS-SEM模型的标准。

3.1 测量模型

3.1.1 信度和效度检验

信度和效度检验通过SmartPLS软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自愿机制下森林旅游地经营者模型各观察变量的因子负荷值在0.607~0.860之间,强制机制下的因子负荷在0.622~0.845之间,CR值和α值都在0.7以上,这表明问卷的信度良好(表2)。
表2 信度和收敛效度指标

Tab.2 Reliability and convergence validity indicators

构念 题项 因子载荷 Cronbach's Alpha Composite Reliability(CR) 平均抽取变异量(AVE)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气候变化感知 A1 0.807 0.792 0.766 0.766 0.813 0.813 0.551 0.551
A2 0.786 0.814
A3 0.706 0.690
生态环境感知 A4 0.722 0.748 0.750 0.751 0.811 0.811 0.589 0.589
A5 0.737 0.757
A6 0.768 0.722
前景认知态度 B1 0.723 0.740 0.770 0.770 0.820 0.819 0.602 0.602
B2 0.846 0.826
B3 0.755 0.760
成效认知态度 B4 0.735 0.756 0.759 0.761 0.771 0.780 0.529 0.529
B5 0.700 0.720
B6 0.745 0.710
个人投入态度 B7 0.770 0.753 0.704 0.707 0.818 0.818 0.529 0.529
B8 0.739 0.688
B9 0.694 0.743
B10 0.705 0.720
个人情感 C1 0.776 0.794 0.813 0.821 0.803 0.801 0.671 0.671
C2 0.860 0.845
社会责任 C3 0.709 0.674 0.765 0.765 0.798 0.799 0.498 0.501
C4 0.607 0.622
C5 0.778 0.781
C6 0.718 0.746
行为意愿 意愿强度 1 1 1 1 1 1 1 1
效度方面,本研究的量表经预调查后根据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修改,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自愿机制和强制机制下模型中各构念的AVE值分别在0.498~0.602和0.501~0.671之间,均大于0.5的限制性水平,表明结构效度中的收敛效度良好;表3中结果显示,自愿和强制机制下模型对角线数值均在0.7以上,与非对角线的数值进行比较值均较大,说明测量题项均具有良好的区别效度。
表3 区别效度指标

Tab.3 Differential validity index

个人情感 个人投
入态度
前景认
知态度
成效认
知态度
气候变化感知 生态环
境感知
碳补偿
意愿
社会
责任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个人情感 0.819 0.820
个人投入态度 0.289 0.297 0.728 0.726
前景认知态度 0.303 0.301 0.346 0.346 0.776 0.777
成效认知态度 0.301 0.304 0.276 0.274 0.350 0.354 0.727 0.729
气候变化感知 0.287 0.285 0.321 0.312 0.306 0.306 0.255 0.254 0.743 0.743
生态环境感知 0.325 0.323 0.340 0.347 0.339 0.341 0.203 0.206 0.385 0.385 0.768 0.767
碳补偿意愿 0.463 0.42 0.440 0.381 0.458 0.488 0.417 0.393 0.502 0.526 0.426 0.466 1 1
社会责任 0.256 0.254 0.451 0.442 0.352 0.353 0.276 0.27 0.327 0.326 0.331 0.335 0.407 0.405 0.706 0.706

3.1.2 数据同源偏差检验

本文采用两种方法验证数据同源偏差检验。一是Harman因子分析,使用SPSS 24.0软件对所有测量题项进行单因子分析,结果显示所有测量题项的旋转因子矩阵的第一个因子方差贡献率为23.5%,不超过50%的限制性条件;二是检验构念之间的相关系数,自愿和强制机制下的模型构念间相关系数最大分别为0.502、0.526,小于0.9的限制性水平。均表明其数据同源偏差不大,通过检验。

3.1.3 多重共线性检验

由SmartPLS软件验证数据结果可知,自愿和强制机制下森林旅游地经营者模型各题项VIF最大值均为1.488,远未达10的限制性水平;另外进行Bootstarpping抽样分析显示两类模型所有观察变量的外部载荷均在α=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两种检验结果可知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无需删减题项。

3.2 结构模型

3.2.1 路径显著性检验

自愿机制下、强制机制下的偏最小二乘法结构方程模型运行结果分别如图2图3。结构模型检验通过Bootstrapping法抽样5 000次,得到显著性检验结果以验证各路径假设。若T>1.96则表明该路径在α=0.05置信水平下显著;T>2.58则表明该路径在α=0.01置信水平下显著;T>3.29则表明该路径在α=0.001置信水平下显著。
图2 碳补偿模型路径结果(自愿机制下)

Fig.2 Carbon offset model path result (under voluntary mechanisms)

图3 碳补偿模型路径结果(强制机制下)

Fig.3 Carbon offset model path result (under the mandatory mechanism)

两种机制下的模型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4
表4 路径系数显著性检验对比

Tab.4 Path coefficient significance test comparison

路径系数 T统计量 P 是否显著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自愿 强制
环境敏感度 气候变化感知 0.239*** 0.278*** 7.729 6.854 0 0
生态环境感知 0.110** 0.171*** 3.184 4.235 0.001 0
参与态度 成效认知态度 0.156*** 0.132*** 4.24 3.758 0 0
个人投入态度 0.130*** 0.051 3.861 1.374 0 0.169
前景认知态度 0.151*** 0.209*** 3.870 5.265 0 0
参与动机 个人情感 0.200*** 0.146*** 5.587 4.572 0 0
社会责任 0.089** 0.087 2.638 1.946 0.008 0.052
个体特征 受教育水平 -0.033 0.021 0.904 0.536 0.366 0.592
年营业收入 0.014 0.029 0.391 0.764 0.696 0.445
年龄 0.028 -0.054 0.889 1.578 0.374 0.115
性别 -0.029 -0.018 0.882 0.518 0.378 0.605

注:Bootstrapping抽样检验为双尾检验;*、**、***分别表示P<0.05、P<0.01、P<0.001。

3.2.2 解释效果检验

根据HAIR等[34]的建议,当研究消费者行为时被解释方差值(R2)大于0.33时说明模型解释能力非常好,本文研究对象为碳补偿行为的消费者,亦符合要求。在本研究建构的模型中,自愿机制下森林旅游地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的被解释方差值(R2)为0.495,强制机制下森林旅游地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的被解释方差值(R2)为0.499,均大于0.33的限制性水平,这表明建构的模型解释能力非常好。

3.3 模型结果对比

通过对两种机制下经营者碳补偿意愿模型结果的对比(表5),可以发现自愿机制下经营者的行为意愿与强制机制下经营者行为意愿的异同点。
表5 各显著路径相对影响力对比

Tab.5 Comparison of relative influences of significant paths

排序 自愿机制 路径系数 强制机制 路径系数
1 气候变化感知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239 气候变化感知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278
2 个人情感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200 前景认知态度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209
3 成效认知态度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56 生态环境感知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71
4 前景认知态度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51 个人情感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46
5 个人投入态度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30 成效认知态度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32
6 生态环境感知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110 - -
7 社会责任 -> 碳补偿行为意愿 0.089 - -

3.3.1 路径显著性结果对比

①环境敏感度因素。气候变化感知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均在α=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显著性影响水平较高,H1假设成立。自愿机制下,生态环境感知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α=0.01的水平下显著,对行为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强制机制下,生态环境感知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自愿机制下α=0.001的水平下显著,对行为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显著性水平比自愿机制要高,H2假设成立。
②参与态度因素。前景认知态度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均在α=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显著性影响水平较高,H3假设成立。成效认知态度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均在α=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显著性影响水平较高,H4假设成立。自愿机制下,个人投入态度在α=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显著性影响水平较高,与之相关的假设成立;强制机制下,个人投入态度对行为意愿的影响未达到α=0.05的显著性水平,H5假设不成立。
③参与动机因素。个人情感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均在α=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显著性影响水平较高,H6假设成立。自愿机制下,社会责任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在α=0.05的水平下显著,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强制机制下,社会责任对行为意愿的影响未达到α=0.05的显著性水平,没有显著影响,H7假设不成立。
④个体特征因素。在自愿机制下,森林旅游地经营者的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以及年营业收入对碳补偿行为意愿程度的影响未达到α=0.05的显著性水平,对行为意愿没有显著影响,H8假设不成立。在强制机制下,森林旅游地经营者的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以及年营业收入对碳补偿行为意愿程度的影响未达到α=0.05的显著性水平,对行为意愿没有显著影响,H8假设不成立。

3.3.2 各因素相对影响力对比

除了模型路径假设显著性的差异,自愿机制与强制机制模型的差异还体现在行为意愿的影响因素在各自模型内的相对影响力大小上。表4显示了两种机制模型达到显著性水平的影响因素的相对影响力大小对比情况。
在自愿机制下各因素对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的相对影响力前五位从大到小依次是:气候变化感知、个人情感、成效认知态度、前景感知态度以及个人投入态度;在强制机制下各因素对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的相对影响力从大到小依次是:气候变化感知、前景认知态度、生态环境感知、个人情感、成效认知态度。
两种机制下影响经营者碳补偿意愿的最大因素都是对气候变化的感知,而对生态环境变化的感知没有那么明显,表明无论是自愿参与还是强制参与,经营者对气候变化的担忧都是促使其碳补偿行为意愿提升的重要因素。在自愿机制下,个人情感和个人投入态度分列第二、第五位,社会责任因素也达到显著影响。而强制机制下,仅有个人情感因素达到显著,排在相对影响力第四位,个人投入态度和社会责任因素均未达显著。这表明经营者在自愿参与的情况下在其个人动机上对碳补偿行为意愿的正向影响更大,强制机制相比之下没有很好地激发经营者参与碳补偿的个人动机。成效认知态度在自愿机制下影响力排名要高于强制机制,而前景认知态度在强制机制下的影响力仅次于气候变化感知,强于自愿机制下的影响力。这表明自愿机制下经营者更加注重碳补偿行为的可见的实际效果,而在强制机制下经营者更在意碳补偿活动所带来长期前景。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旅游碳补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文以森林旅游地经营者为研究对象,采用偏最小二乘法结构方程模型,从环境敏感度、碳补偿参与态度、参与动机、个体特征四方面,建构不同机制下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模型,并进行假设验证。具体结论如下:
①环境敏感度因素中,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气候变化感知和生态环境感知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不同机制下的显著水平不同;②参与态度因素中,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前景认知和成效认知态度对行为意愿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不同机制下个人投入态度对行为意愿的影响不同;③参与动机因素中,在自愿和强制机制下,个人情感对行为意愿的影响均具有0.001水平上的显著正向影响,但不同机制下社会责任对行为意愿的影响不同;④不同机制下,经营者个体特征因素对其行为意愿的影响均未达0.05显著性水平,未显示正向显著性影响。

4.2 政策启示

据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启示:①培养旅游经营者的环境敏感度,提高他们的碳补偿认知水平。政府宣传部门、环保机构以及媒体应该紧密协作,加大对经营者的环境意识教育,加强碳补偿环境行为的宣传力度,使其理解碳补偿行为对缓解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作用,并说明碳补偿行为将给经营者带来的切身利益,宣传碳补偿成效,让经营者树立碳补偿未来信心。②构建完善不同机制下的旅游碳补偿体系。对自愿参与碳补偿行为的经营者要建立积极的反馈与激励机制,让参与碳补偿的经营者能更直观地体会到自身努力的意义和价值,实际操作中通过征税等方式适当运用强制机制,以激励经营者长期参与。③引导经营者重视并投入到旅游碳补偿行动。碳补偿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需要包括经营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因此,培养经营者对生态环境的个人情感,强化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对其旅游碳补偿参与意愿有积极意义。

4.3 讨论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发现:两种机制下森林旅游经营者的碳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力大小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其中个人投入态度和社会责任因素在自愿机制下对碳补偿行为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在强制机制下没有显著正向影响,可能是因为个体的内在驱动和内在需要影响了其个人动机;而个体特征在两种机制下对其碳补偿行为意愿均没有显著影响,可能是因为性别、年龄、教育等人口统计学因素对环境行为具有不确定影响;自愿机制下的碳补偿意愿的个人动机因素水平较强制机制更高,可能是源于策略行为和激励相容,在假想情境下,自愿机制下个体的碳补偿意愿会受到其倾向于保证碳补偿总量供给的心理倾向影响。作为生态补偿的重要补充,碳补偿是一种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但因不同机制下的碳补偿参与意愿和影响因素不同,成效亦有不同。因此,对不同机制下森林旅游经营者碳补偿意愿的对比研究能为区域碳补偿机制的设计提供依据和参考,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以自愿机制与强制机制下江西典型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经营者碳补偿行为意愿的影响因素对比,丰富了当前碳补偿研究理论。今后研究中还可与激励机制等情景对比,将研究区样本和经营者样本扩大,并对经营者进行分类研究,形成更加完整的不同机制下不同类型经营者碳补偿研究体系,以丰富旅游碳补偿研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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