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与理论方法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国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空间治理转型

  • 龙花楼 , 1, 2 ,
  • 陈坤秋 , 3,
展开
  • 1.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广西 南宁 530004
  • 2.中国科学院 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 北京 100101
  • 3.湖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中国湖南 长沙 410082
※陈坤秋(1992—),男,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与城乡发展。E-mail:

龙花楼(1971—),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城乡发展与土地利用转型、“三农”问题与乡村振兴。E-mail:

收稿日期: 2024-08-25

  修回日期: 2024-09-10

  网络出版日期: 2024-10-31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2201209)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22JJ40053)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计划项目(20230109DC)

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提升计划项目(531118232060)

Transformation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and Related Spatial Governance in the Process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in China

  • LONG Hualou , 1, 2 ,
  • CHEN Kunqiu , 3,
Expand
  • 1.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 530004,Guangxi,China
  • 2. 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101,China
  • 3.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2,Hunan,China

Received date: 2024-08-25

  Revised date: 2024-09-10

  Online published: 2024-10-31

摘要

快速城镇化引发乡村社会空间重组和居住形态变迁,并伴随农村社会分化与空间失衡等现实问题,理解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逻辑机理成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键路径。文章探索提出了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概念框架,刻画了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过程、特征与机理,及其与乡村空间转型的耦合关系与互馈机制,进一步探讨了乡村居住形态管控策略及空间治理转型方案。结果表明:①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引致乡村人口流动和迁移模式变迁,并进一步导致乡村社会空间快速重组与居住形态的剧烈变迁。②新型城镇化进程驱动乡村居住形态历经居住格局改变、住房低效利用、住房居住功能偏离和房屋闲置4个演化阶段,经济、社会文化和城乡政策分别具有直接驱动、间接影响和宏观引导作用。③乡村居住形态变迁推动乡村生活、生产、生态和文化空间转型,耦合联动的互馈机制使得各类空间也会对乡村居住形态施加影响。④精明发展导向下科学编制村庄空间规划,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乡村跨界治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多元治理和健全乡村空间治理机制是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空间治理转型趋势。

本文引用格式

龙花楼 , 陈坤秋 .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国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空间治理转型[J]. 经济地理, 2024 , 44(9) : 12 -21 . DOI: 10.15957/j.cnki.jjdl.2024.09.002

Abstract

Rapid urbanization has resulted in the reorganization of rural social space and the change of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as well as practical problems such as rural social differentiation and spatial imbalance. Understanding the logical mechanism driving changes in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has become a crucial pathway for promoting new-type urbanization and rural vitalization.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of the change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describes the process, characteristics and mechanism of the change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as well as its coupling relationship and mutual feeding mechanism with rural spatial transformation. It further discusses strateges for managing these changes in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along with related plans for spatial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The conclusions are drawn as follows: 1) The new-type urbanization putting people first leads to the changes of rural population flow and migration mode, and further leads to the rapid reorganization of rural social space and the drastic changes in residential forms. 2) The new-type urbanization process drives the change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through four evolution stages: the change of housing pattern, the inefficient use of housing, the deviation of housing function and the idle of housing. Economic element, socio-cultural element and urban-rural policies have direct driving role, indirect influence role and macro-guiding role respectively. 3) The change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living, production, ecological and cultural spaces, and the coupled and interconnected mutual feed mechanism makes all kinds of spaces also exert influences on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4) Under the guidance of smart development, the scientific preparation of village spatial planning is needed, as well as the use of digital technology to achieve rural cross-border governance. Promoting the diversified governance by boosting the urban-rural integrated development and improving the mechanism of rural spatial governance are the trends of spatial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for the in-dep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ies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and rural vitalization.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提出了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的重要部署,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在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的推进过程中,城乡发展要素的加速流动与重新配置,推动了乡村空间及其经济社会关系的不断重组和再造,传统社会空间结构、地域空间形态以及空间秩序格局的平衡逐渐被打破并发生根本性改变,引致了一系列乡村空间发展失序、社会关系失衡、文化传统失落、生态环境恶化、城乡差距拉大等现实问题。国家应势提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旨在重塑新型城乡关系与城乡发展格局,以推动城乡地域系统功能整体优化。
在长期城市偏向性发展战略下,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扭曲,交织乡村资源禀赋不足、发展主体流失以及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置低效,催生了发展主体老弱化、产业空心化、建设用地空废化、环境污损化等为重要表征的“乡村病”,造成乡村发展长期陷于“洼地”[1]。特别是在全球经济结构再调整与产业结构再升级、国际贸易争端不休、中国地缘政治关系不稳与西方国家民粹主义抬头的大环境下,中国城镇化发展难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对外出口与投资对经济发展驱动强度有所下降。中国经济正步入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经历动力转换、效率换挡与质量变革的阵痛。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乡村以其多功能价值与发展潜力可望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与此同时,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的乡村正逐渐由传统生产性乡村向后现代主义乡村与多功能乡村转型。因而,破解乡村发展困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被赋予了更为迫切的时代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引致了乡村人口流动及其迁移模式变迁,进一步导致乡村社会空间快速重组与居住形态的剧烈变迁。空间是社会的产物,更是政治与社会治理的场域。社会空间的发生与重组是社会生产关系重构与再生产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乡村居住空间是乡村社会空间的核心,关联生产、生态空间并衍生文化空间。同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人口持续外流且迁移模式发生重大转变,候鸟式迁移与家庭整体迁移下家庭居民决策呈现明显的代际分工特征。乡村居民的外出务工收入多用于子女教育与“回村”建房,也驱动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乡村居住空间是乡村地域系统的核心构成,其形态变迁客观反映了乡村地域系统运行状况。此外,在城乡要素快速流动背景下,乡村发展主体大量流失,非农就业快速发展,传统的“熟人社会”瓦解[2]。乡村居住空间成为留住乡愁与维系乡村熟人网络的重要载体。因而,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研究将成为乡村地域系统研究的有效视窗。透过乡村居住形态变迁洞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过程、格局、逻辑与机制障碍具有重要意义。这既是社会学、地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的前沿领域,也是破解乡村发展困境和实现城乡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
乡村居住形态是乡村居民在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行为准则的具体体现,由乡村聚落演化的多维过程构建而成,涵盖家庭、邻里、社区等多维单元[3-4]。其不仅包含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等物质因素,还涉及家庭结构、生活方式、生产模式及宗教信仰等非物质因素[5]。当前,学界有关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研究主要聚焦如下两个方面:①从空间视角分析乡村居住形态的演化。学者从居民点空间格局演化[6]、民居建筑转型升级[7-8]、聚落结构功能演变[3]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总的来看,中国乡村居住形态变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乡村居住空间逐渐向城市中心集聚,呈现集约化趋势[9];二是建筑风格呈现传统与现代元素相结合的特征;三是从单一居住功能转向融合居住、生产、消费的多元复合功能[10-11]。②从社会文化视角探讨农村居住生活与文化形态的变迁机理及其影响。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家庭化迁移模式、国家政策、城乡规划、数字化技术等因素对乡村居住形态的演化有显著影响[12-15]。而城镇化在推动居住形态变迁的同时,也引发了阶层分化、身份认同危机、文化衰落等问题[16-18]。同时,也有学者基于“人—人”和“人—地”关系双重视角探讨了居住形态在影响乡村聚落和地域系统演化的重要作用[3]。然而,大部分研究基于典型案例分析以总结乡村居住形态的变迁过程和特征,且重点聚焦于现象描述、空间重构分析和影响因素探讨等研究议题,鲜有从系统视角解析和构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居住形态变迁的逻辑机理和理论体系。此外,多数研究仅基于案例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反思总结,缺乏具体的管控体系和优化策略。为提升研究结果的实践应用价值,有关乡村居住形态的管控体系和优化方案有待探索推进。
基于此,本文聚力刻画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国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过程、特征与机理,理解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乡村空间转型的耦合关系与互馈机理,探索面向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乡村居住形态管控策略及空间治理转型方案,以期为乡村空间治理与全面振兴决策提供借鉴参考。

1 新型城镇化战略需求与乡村居住形态现实问题

1.1 新型城镇化内涵及其战略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造了城镇化发展奇迹,但是政府主导下的投资驱动型城镇化发展模式也催生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调、城乡发展差距拉大、城市用地低效、城市病凸显、政府债务高企等问题。为此,党和国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应对上述发展困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出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重点将实现从城镇增量建设向城镇存量运营转型、流动人口吸纳向市民化转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户籍人口覆盖向常住人口覆盖转型、单一城市发展向城市群建设转型、大城市关注向城镇体系建设转型。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两位一体的国家战略体系,综合作用于城乡地域系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构建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新型城镇化通过优化城乡要素流动与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等方式手段,综合作用于城市与乡村全域空间形态。与此同时,新型城镇化也对乡村发展提出了如下战略需求:
①农业剩余人口接续转移与人才下乡吸纳并举。新型城镇化是产业升级、人口集聚与城镇发展良性互动的城镇化。在流动人口主要向大城市与东部沿海城市迁移的情势下,部分城市出现人口收缩现象。而乡村地区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改善与农业服务体系的健全,依然有大量农业剩余人口。有序推进农业剩余人口接续转移与市民化不仅是新型城镇化人口集聚的战略需求,也是疏解乡村人口承载压力,缓解乡村人地矛盾,强化乡村人均资源禀赋的重要方式,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路径。乡村发展主体老弱化现状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与生产技术迭代,使得人才下乡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一环,也是城市生产力向乡村溢出的重要方式和城镇化发展空间拓展的重要渠道。
②乡村空间重构与空间生产优化。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下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要求重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与文化空间,提升乡村空间生产水平;通过乡村内部空间重构推动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优化运行,一方面补齐乡村发展短板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为新型城镇化创造新的发展空间,同时实现城乡功能互补,提升城乡地域系统整体发展水平。

1.2 乡村居住形态概念框架与现实问题

乡村居住形态也即乡村居住空间的格局、模式与功能,主要由居住的空间承载也即宅基地利用形态与居住建筑形态构成。农村宅基地形态涵盖宅基地的数量、份额、空间结构、权能与功能等内容。乡村居住建筑形态则包括建筑的景观形态、功能形态、空间模式与居住模式等。乡村居住形态的核心是农户家庭微观尺度的居住空间及其利用状况,中观乡村尺度主要关注居住空间及其在乡村整体空间中的份额及其作用,宏观尺度则关注乡村居住空间在城乡地域系统中的空间利用及其关联要素发展的问题。
中国乡村居住形态整体呈现低密度特征,且呈现明显的地形差异与区域差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乡村居民住房问题得到很大改善,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也使得原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当前中国乡村居住形态依然存在以下显著问题:
①“人减地增”矛盾问题。在快速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中,大量乡村空间转化为城镇空间,乡村人口也转换为城镇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速,乡村人口呈现大幅减少态势。与此同时,乡村居民将大量家庭资金用于建房,“人减地增”矛盾是当前中国居住形态最为突出的特征,这也是后文提及的诸多问题产生的基础,同时为未来乡村空间格局优化带来巨大挑战。
②宅基地与住房超标准使用与“一户多宅”遗留问题。当前,由于中国乡村居民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等非理性因素,以及先前制度监管不严等因素使得宅基地与住房超面积标准使用情况明显。2015年启动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尝试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收费,但推进过程中阻力颇大。此外,建新不拆旧带来的“一户多宅”历史遗留问题显著。在现行“一户一宅”制度下确权困难,同时也没有法理依据对其进行拆除。
③宅基地空废化与新增宅基地需求供应不足并存问题。乡村宅基地建新不拆旧,导致新建住宅向村庄外围扩展、原有老宅基地荒废的宅基地空废化与空心村现象突出[19]。空废宅基地所处村庄区位导致道路等基础设施布局与更新困难,增加了该类居住空间活化利用难度。同时,乡村居民安土重迁的传统意识以及将自身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错认为所有权的产权观也使得空废宅基地处置困难,导致乡村空间失序发展。此外,笔者实地调研发现,受限于红线管制,很多村庄存量宅基地不足,青壮年新建住房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④存量宅基地活化使用难问题。受限于乡村地域的薄弱资源禀赋与存量宅基地零散分布格局,以及宅基地流通的制度性约束与产业发育不足现实,乡村存量宅基地活化利用难度大,实际成为“沉睡”资源。

2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过程与机理

2.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过程

2003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城镇化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中国由此进入新型城镇化进程。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标志着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的正式开始。2024年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更是进一步着眼于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居住形态的变迁既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结果,也是文化传承和家庭结构变化的表现。鉴于此,本文从人口流动、经济发展、居住文化变迁、房屋建设与利用等方面对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主要过程予以总结。

2.1.1 父子分户与居住格局改变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带来了大量乡村人口的外流,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随着务工收入的回流,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父子分户,儿子独立建设新房成为该阶段的主流趋势。父辈和子辈构成的核心家庭的居住格局逐步形成,打破了传统大家庭多代同堂的居住安排和模式[20]。这一时期,乡村新建的房屋大多为未装修的毛坯房,尽管居住条件未有显著改善,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居民长期以来的居住空间狭小、功能分区失衡等问题。这一居住格局的变化,不仅反映了家庭结构的逐渐分化,也体现了乡村居民对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然而,这种分户建房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乡村土地资源的分散使用,尤其是在宅基地的配置和布局上缺乏合理规划。

2.1.2 夫妻外出务工与住房低效利用

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城市就业机会多和非农经济效益高使得乡村人口持续大量外流。劳动力迁移模式由原来的男性青壮年单独外出务工转向夫妻共同外出或家庭整体迁移[21]。随之而来的是大量资金流入乡村,新房建设的热潮愈演愈烈,且在住房选址方面对交通、地势等因素有了更多考量,居民点由斑块状分布转变为沿交通干线带状分布。然而,由于外出务工家庭成员长年在外,新建住宅往往由于“候鸟式”务工而长期无人居住,形成了“建新不拆旧”和季节性闲置的空心化现象[22]。这种空心化不仅导致乡村土地资源的浪费,也给乡村社会带来了新的问题。闲置房屋长期无人打理,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可能成为安全隐患。此外,空心化的村庄在社会互动和文化传承方面也面临着挑战,熟人社会进一步瓦解使得乡村社会关系网络趋于弱化,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问题日益严峻,村庄的凝聚力和治理有效性难以保障。

2.1.3 收入改善与住房居住功能偏离

持续多年的外出务工使得乡村居民的收入得到改善,在根深蒂固乡土情怀的驱使下,农村居民对房屋投资的力度也逐渐加大。特别是第一代农民工,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开始拆除最早在2000年前后建造的房屋,重新建设更大、更高、更豪华的住宅,满足农机、车辆停放和谷物晾晒等需求的院落空间也发生重大转型[23]。这一阶段,乡村住房品质改善明显,内部生活设施和外部公共设施日渐完善。然而,由于乡村居民的消费观念落后,加之攀比之风的影响,乡村房屋建设逐渐偏离了其最初的居住功能,更多地表现为身份和财富的象征[24]。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乡村社会空间的两极分化,部分家庭为了追求建造豪华精美、装修富丽堂皇的住宅,不惜举债建房。而这些过度豪华的住宅,除了偶尔的家庭聚会外,绝大部分时间依然处于闲置状态。同时,超面积标准建房引致的耕地流失和建设用地紧缺也成为后续乡村发展的阻碍。

2.1.4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乡村房屋闲置

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乡村居民选择在所属城镇购房。然而,农村的房屋并没有因此退出,于是形成了“城里有房,乡下有屋”的双重居住格局[25]。这一格局一方面反映了乡村居民对故土的依恋及其对宅基地的保障诉求和居住功能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当前中国农村宅基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局限性,与城镇住房兼具资产价值和居住属性相比,当前宅基地的资产属性尚未显化。而由于工农兼具的家庭就业结构,易出现城市中部分住房被乡村人口购置但未充分利用,而乡村中大量新建房屋也因外出务工的原因长期闲置或大量空间低效利用。这种城乡住房的双重闲置现象,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使得乡村住宅的管理和维护面临新的问题,对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

2.2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机理

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居住形态变迁具有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关联,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的直接驱动、社会文化的间接影响与城乡政策的宏观引导3个方面(图1)。
图1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机理

Fig.1 Mechanism of transformation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rphologies

2.2.1 经济因素的直接驱动效应

人口由乡村向城市空间迁移的过程是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显著特征,而人口的迁移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就业收入的收益影响。经济发展是城镇化进程的核心驱动力,也是引致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根本因素[26]。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使得务工收入逐渐取代务农收入成为农村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在家本位、孩本位的思想影响下,外出务工获得的收入又大多回流至乡村,成为促进乡村房屋建设与改造的直接因素。因此,经济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家庭的居住条件。无论是由多代同住转变为分户建房导致的人均居住面积扩大,还是新建/改造住房在交通基础设施、房屋建造质量和功能分区规划上的改善,都极大地满足了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居住需求。然而,经济发展引致的新建房屋现象也带来了新问题。如由于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在外务工,留守老人和小孩的用房需求有限,导致新建房屋的利用效率低下。此外,随着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乡村居民对住房的投资也逐渐加大,住房建设面积不断增大,超出实际居住需求。

2.2.2 社会文化因素的间接影响效应

城镇化不仅改变了乡村的经济结构,还对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传统乡村社会,包含祖辈、父辈和孙辈的大家庭结构是主要的社会单位,居住空间也多以大院、四合院、独栋住宅等形式存在。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父子分户、夫妻异地、留守儿童成为常态。同时,婚育观念的更新和个体本位的深化也使得家庭结构变化和规模缩小[27],最终导致居住形态由传统的集体居住空间转向独立的、分散的居住形式。同时,城镇化带来了文化观念的更新。随着外出务工人员接触城市生活方式,乡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和住房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乡村居民开始追求更高的居住品质和更现代化的居住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房屋的现代化建设。然而,这种对现代化生活的追求也使得乡村的传统文化面临挑战。攀比风气在乡村逐渐盛行,许多家庭不顾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盲目追求豪华的住房,从而偏离了住房的基本居住功能。

2.2.3 城乡政策的宏观引导效应

城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城镇化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中国政府在推动城镇化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宅基地使用、土地流转、户籍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城乡政策对乡村的居住形态产生了极大调控引导作用。首先,农村宅基地政策对乡村房屋建设具有直接约束作用。早期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控较为宽松,但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国家开始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和规范。这使得部分乡村出现了宅基地分配不均和用地紧缺的问题,影响了居民的建房意愿和房屋利用效率。其次,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乡村人口的土地依恋,使其进一步离开乡村。随着土地被集中到少数大户手中,小农户流转土地后更倾向于外出务工或举家迁往城市,从而加剧了乡村的空心化问题[28]。许多农村住房因此长期闲置,缺乏维护和管理,逐渐走向破败。最后,国家在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并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提供政策支持。这一政策导致大量农村居民在城市购房定居,农村房屋逐渐成为非日常居住的第二居所,进一步加剧了乡村居住形态的转型和变迁。

3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乡村空间转型

3.1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乡村生活空间转型

中国乡村居住形态变迁推动乡村生活空间转型。乡村居住空间由传统的家庭聚居模式向分户居住模式转变,导致乡村家庭原子化趋势明显。以血缘为纽带,以公共生活空间为载体的乡村生活空间利用方式发生显著变化,生活空间趋向私人化与分散化。乡村生活空间的分散化集中表现为乡村建设用地失序扩张与利用低效[29],进而影响乡村人居系统,耗散乡村空间生产潜能。传统建筑风貌丧失与建筑景观格局趋同是当前中国乡村居住形态的重要变化特征。乡村居民住房的超面积建造使其偏离居住功能,导致居民生活品质一定程度上受损,同时削弱了居民家庭的扩大再生产能力。传统的邻里空间也因为居住空间的距离拉大以及生计方式的转变而变得相对疏离。
在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乡村空间治理转型是乡村空间转型的重要表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宅基地审批制度与国土空间规划等使得乡村空间利用规范化、法制化。乡村空间治理权限逐渐上移,自由裁量空间缩小,形成稳定化与更有约束力的治理格局。乡村空间治理转型也将进一步规范乡村居民居住空间利用行为,对乡村居住形态施加影响。

3.2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乡村生产空间转型

居业空间是乡村地域系统的核心子系统,乡村居住形态亦是乡村生产空间利用的结果。快速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发展主体流失严重,乡村生产空间或显性或隐性收缩,乡村人口非农化加速。居民家庭呈现代际分工模式,农业家庭经营主体多为留守老年人。乡村生产空间转型呈现生产结构上的非农化与非粮化、生产主体上的规模农户与小农户并存、生产方式上的机械化与服务体系化等特征。乡村生产空间转型驱动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生产方式与空间利用方式的变化改变了乡村居住空间的结构,包括厨卫、仓储等建筑内部景观风貌、附属建筑由牲畜养殖与农具存放场所变为车位及休闲场所、外部景观风貌偏离生产功能趋向园林化等。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也推动乡村生产空间转型。居住空间中农业服务设施的减少使得居住空间中的农业服务功能逐渐剥离,推动了农业机械化与服务体系化进程,提升了乡村生产空间利用的技术水平。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速,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态势显现[30],改善后的乡村居住空间为乡村地区以及乡村居民承接发达地区与城市地区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乡村居住空间商品化进程加速。乡村居住就业空间互动发展,局部地区存量居住空间通过土地整治渠道变更为生产空间。同时,建设用地紧张的乡村地区新增建房需求也对耕地保护红线带来一定隐忧。

3.3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乡村生态空间转型

乡村生态空间是乡村居住品质的重要保证,居住形态变迁也对乡村生态空间施加多维影响。乡村居住形态及其形成的整体环境与乡村生态空间交融在一起。当前,农村宅基地的无序利用与空废化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生态空间的生态价值及其景观格局与安全格局。此外,新增宅基地需求与乡村生态空间的刚性约束存在一定的空间冲突,乡村居住空间与乡村生态空间逐渐在制度约束与调试下实现动态平衡。乡村居住形态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与村庄类型差异。“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等区位条件差、人口流失严重村庄聚落逐渐被撤并消失,该类居民点用地逐渐变为农用地或者生态用地。城市郊区村庄随着城镇化空间扩张逐渐纳入城镇,其与生态空间的交互作用则趋弱。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中国乡村居住空间从规模上将趋向收敛,居住形态逐渐趋向稳定,乡村居住形态与乡村生态空间冲突将趋缓。

3.4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乡村文化空间转型

乡村居住形态是乡村文化的具象承载,同时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也驱动乡村文化空间转型。乡村居住形态的原子化趋势使得居住空间承载的传统宗亲文化削弱,乡村社会网络趋向正式化与刚性化。同时,大量人口外出,乡村治理脱域性特征显现,主体缺失困境凸显。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使得乡村文化空间呈现以下转型态势:①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公共文化空间收缩,现代治理力量主导下的图书室、文化广场、议事厅等公共文化空间扩展。②以居住空间为主要承载的民俗文化、节庆文化、饮食文化等传统文化逐渐式微。③乡村居住形态中互联网接入等隐性形态变化,使得以游戏、直播、网购、视频等数字形态文化生长,乡村居民社会网络也实现了跨地域性发展。

4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空间治理转型

4.1 精明发展下的乡村居住形态管控

乡村“人减地增”的发展态势要求乡村居住形态管控秉持精明发展的方向。乡村居住形态管控在宅基地利用上需要走总量控制与存量挖潜的路子。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合理划定“三区三线”,确定村庄发展边界进而确定村庄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因地制宜加快出台并落实“一户多宅”整治方案,在保障农户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引导“一户多宅”农户有序有偿退出与使用。整合多方力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通过空废宅基地整治合理有效补充村庄建设用地,优化乡村空间格局。用好用活国家政策,在保持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村庄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与统筹优化,切实满足乡村居民新增宅基地需求。审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护土地权益的基础上,引导进城稳定落户人口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通过作价入股、租赁等方式用活宅基地。适度放宽宅基地交易流通范围,允许不同县(市、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跨区域有偿申请宅基地。
乡村居住形态管控在居住建筑上需要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引导。以村庄规划与村规民约等方式出台建筑风貌管控规定。严控宅基地审批与移风易俗相结合,引导住房回归居住功能,减少攀比性建房与过度装修住房。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鼓励乡村居民利用自家住房开展家庭经营活动,实现居住空间的多元化利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住房利益,多措并举保障分户后老年人的住房需求。

4.2 数字化下的乡村跨界空间治理

乡村人口流失导致乡村治理主体缺失,乡村居住形态空废化等趋势呼吁新的治理形态。可喜的是数字化正深度嵌入乡村发展的各个领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手段的集成,对乡村经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进行赋能和重塑,推动乡村生产空间从分散化到集中化,生活空间由聚落“空心化”到主体关系协调互动,生态空间则呈现多功能化和集约化[31]。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塑造虚拟型公共空间,实现数据现代技术、管理、知识要素与传统土地、劳动力要素相互耦合,推动资源利用集约。虚拟公共空间有利于推动村民之间形成媒介化合作网络,扩展村民联系的空间维度,再造共同行动,从而重构乡村秩序。
乡村居住形态变迁在呼吁数字化下乡村跨界治理的同时,也为乡村居住形态综合管控创造了条件。借助外界数字化技术逐步建立乡村居住空间检测信息管控平台,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与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摸清乡村居住空间家底。外出居民通过数字化渠道对乡村居住空间利用规划与方案以及自有住房的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实现跨界治理,以破除地域隔离实现居住形态的科学管控。数字技术平台所具有的开放性特征,为外部治理力量嵌入包括乡村居住形态管控在内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智能、互联、高效的联结点,有利于搭建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乡村基层组织为中心、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多元共治体制[33]。同时,数字整合性特征与乡村治理个性化需求相结合,建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资源共享和协作体系,集结乡村内部的社会关联性,以“线上+线下”破解时空阻隔,打造数字乡村“一核多元”的治理空间格局,驱动乡村空间治理转型。在充分尊重乡村文化的基础上推广数字技术,使之契合村域文化特色,构建包容性数字乡村精神空间。

4.3 城乡融合发展下的乡村空间多元治理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价值取向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使得我国人口要素逐渐出现城乡双向流动趋势。首先,城市人口对乡村休闲度假需求的增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业态兴起,促进了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而随着鼓励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创新盘活政策等乡村居住形态调控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通过移居乡村的行动策略到乡村创业就业,这为乡村注入了多元化人力资源,为解决乡村空心化提供了有效路径,实现了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与空间转型。如乡村可通过分时度假租赁利用模式,将闲置宅基地转变为度假屋、民宿等,吸引外来市民短期或长期的度假租赁以充分发挥其利用价值。其次,在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田园村庄、田园综合体等的基础上,乡村应探索切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线,将区域生态本底、文化元素作为发展根本,在外来市民的共同参与下,由“城市反哺”向“内生集聚”拓展。推动乡村治理实现人际联系纽带的社会空间生产,增进外来市民与村民之间的公共交往,消除疏离感与陌生感,将乡土情怀融入乡村场域。
乡村人才严重缺失是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乡村既有对退休人员返乡需求的巨大拉力,也具备承接退休人员返乡居住和发挥余热的基础条件,但仍需采取措施以鼓励引导城市退休人员回乡定居,这也是重塑乡村居住形态的重要措施。首先,制定鼓励退休人员返乡居住的相关政策。政府应在退休返乡人员使用宅基地上给予政策倾斜,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管控乡村居住形态,鼓励在不突破现有土地法律政策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村民闲置的房屋,集中新建乡村公寓或统一改造维修村民住房[34],统一面向返乡退休人员招租居住,确保其住有所居。其次,加强对退休返乡人员的组织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应积极帮助返乡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乡村商业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乡村创业项目和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提供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来源。最后,政府多措并举培育外来市民与村民村落生活共同体意识,更好地消除跨越城乡之间的地理空间限制,建构跨城乡的社会空间结构。

4.4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空间治理机制

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力支撑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但由于乡村劳动力不断流入城镇,乡村人口持续下降,部分乡村出现老龄化、空心化、原子化的现象[35]。为此,应支持中心村镇发展,建设城乡的纽带和服务农村的综合中心,强化对周边村镇的扩散带动效应[36],进而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通过中心村镇建设,在乡村区域构建“县城—中心镇—集镇—中心村—自然村”体系,将中心村镇作为城镇体系的基本单元,同时重视其作为乡村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在适宜条件下撤并部分规模小、布局散的乡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发展中心村并改善其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公共基础设施配置,搭建“县—镇—村”三级全民覆盖的分级综合高质量生活服务圈[37]
目前城镇化进程仍在继续推进,如何平衡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推进以人为本、以县为重的新型城镇化成为重中之重。首先,应遵循城乡发展基本规律,适应城乡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城镇与村庄布局、城乡产业结构、资源要素与公共服务配置。现阶段,乡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仍是大势所趋,应重视县域城镇和乡村落群的有机组合与衔接,发挥数智赋能和互联网平台功能,推动生产空间的资源集约化、生活空间的服务可达化、生态空间的开发合理化[38]。其次,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与融合的体制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县域通过城乡社保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的联动改革,率先破解城乡二元的社保制度和产权制度[39]。同时,在综合考虑城镇承载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的情况下,合理引导城乡流动人口有序转移,推动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各地区各具特点,不同规模城镇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等级有序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5 结论与讨论

本文在厘清乡村居住形态变迁概念框架的基础上,刻画了乡村居住形态变迁的过程与特征及其机理,并探究其与乡村空间转型的耦合关系与互馈机制,最后提出了乡村居住形态管控策略及空间治理转型方案。研究结论如下:①乡村居住空间是乡村社会空间的核心,关联生产、生态空间并衍生文化空间。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引致乡村人口流动和迁移模式变迁,进一步导致乡村社会空间快速重组与居住形态的剧烈变迁。②乡村居住形态也即乡村居住空间的格局、模式与功能,主要由宅基地利用形态与居住建筑形态构成。当前中国乡村居住形态面临“人减地增”矛盾、超面积使用与“一户多宅”遗留问题、宅基地空废化与新增宅基地需求供应不足并存和存量宅基地盘活困难四大问题。③新型城镇化进程驱动乡村居住形态历经居住格局改变、住房低效利用、住房居住功能偏离和房屋闲置4个阶段。经济、社会文化和城乡政策因素分别起到直接驱动、间接影响和宏观引导作用。④乡村居住形态变迁推动乡村生活、生产、生态和文化空间转型。具体表现为:乡村家庭原子化趋势使得生活空间趋向私人化和分散化;乡村发展主体流失引致生产空间收缩;乡村居住形态变迁使得其与生态空间的冲突趋缓,将文化空间置于传统文化与数字社会的复合与重构。⑤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需要管控乡村居住形态促进乡村空间治理转型。可行路径有精明发展导向下科学编制村庄空间规划,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乡村跨界治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多元治理和健全乡村空间治理机制。
当前中国新型城镇化已进入到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探索并破解乡村空间与乡村居住形态失衡发展问题是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客观需要。管控乡村居住形态是合理规划和有序营建乡村各类空间以充分发挥乡村价值,促进城乡用地合理配置、城乡空间治理与有序发展的重要抓手。因而,如何多途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统筹乡村振兴发展与乡村生态资源和传统文化保护、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居住形态变迁的优化方案仍是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1]
陈坤秋, 龙花楼, 马历, 等.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J]. 地理科学进展, 2019, 38(9):1424-1434.

DOI

[2]
龙花楼, 徐雨利, 郑瑜晗, 等. 中国式现代化下的县域城乡融合发展[J]. 经济地理, 2023, 43(7):12-19.

DOI

[3]
刘卫平, 魏朝富. 居住形态分异视角下乡村聚落格局的演化机制[J]. 地理研究, 2023, 42(1):228-244.

DOI

[4]
娄永琪. 系统与生活世界理论视点下的长三角农村居住形态[J]. 城市规划学刊, 2005(5):42-47.

[5]
王轶, 耿虹, 欧阳国辉, 等. 转型期长沙市近郊乡村居住形态演变及机理[J]. 经济地理, 2021, 41(5):176-185.

DOI

[6]
屠爽爽, 周星颖, 龙花楼, 等. 乡村聚落空间演变和优化研究进展与展望[J]. 经济地理, 2019, 39(11):142-149.

DOI

[7]
Bi G H, Yang Q Y. The spatial production of rural settlements as rural homestays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Evidence from a rural tourism experiment in a Chinese village[J/OL]. Land Use Policy, 2023, 128,https://doi.org/10.1016/j.landusepol.2023.106600.

[8]
Gocer O, Boyacioglu D, Karahan E E, et al. Cultural tourism and rural community resilience:A framework and its application[J/OL].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2024, 107,https://doi.org/10.1016/j.jrurstud.2024.103238.

[9]
Qu Y B, Jiang G H, Yang Y T, et al. Multi-scale analysis on spatial morphology differentiation and formation mechanism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A case study in Shandong Province,China[J]. Habitat International, 2018,71:135-146.

[10]
林聚任, 马光川.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中国村庄的发展与变迁[J]. 社会发展研究, 2018, 5(2):41-54.

[11]
李冬梅, 文清, 祁悦. 东北黑土区农村宅基地功能转型特征与机制研究——以海伦市长华村为例[ J]. 中国土地科学, 2024, 38(6):113-121.

[12]
Wang C X, Zhou T, Ren M H. Driving spatial network connections in rural settlements:The role of e-commerce[J/OL]. Applied Geography, 2023, 159,https://doi.org/10.1016/j.apgeog.2023.103067.

[13]
王春光. 数字化时代农村新业态与社会分化机制[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40(3):5-17.

[14]
周飞舟.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迈向“家国一体”的国家与农民关系[J]. 社会学研究, 2021, 36(6):1-22.

[15]
邱骏, 吕萍. 宅基地禀赋与乡城家庭化迁移——基于分期动态家庭迁移决策机制分析[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3):213-222.

[16]
Sherman J. “Please Don't Take This”:Rural gentrification,symbolic capital,and housing insecurity[J]. Social Problems, 2023, 70(2):491-510.

[17]
李斌, 张贵生. 农业转移人口身份认同的分化逻辑[J]. 社会学研究, 2019, 34(3):146-169.

[18]
方丽, 田传浩. 筑好巢才能引好凤:农村住房投资与婚姻缔结[J]. 经济学(季刊), 2016, 15(2):571-596.

[19]
刘彦随, 刘玉, 翟荣新. 中国农村空心化的地理学研究与整治实践[J]. 地理学报, 2009, 64(10):1193-1202.

[20]
张帆, 吴愈晓. 与祖辈同住:当前中国家庭的三代居住安排与青少年的学业表现[J]. 社会, 2020, 40(3):212-240.

[21]
吕利丹, 梅自颖, 李睿, 等.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最新状况和变动趋势:2010-2020[J]. 人口研究, 2024, 48(1):103-117.

[22]
魏晖, 巩前文. 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要类型及分类治理对策[J]. 世界农业, 2020(10):13-19.

[23]
赵楠, 冯健. 空心村村民居住生活空间特征及其优化重构——对河南邓州市8个村庄的调查[J]. 人文地理, 2016, 31(6):29-38.

[24]
宋伟, 陈百明, 吴建寨. 近年来中国农村居住形式的发展变化[J]. 经济地理, 2012, 32(6):110-113.

[25]
严金海, 王彬, 郑文博. 乡土依恋、城市融入与乡城移民宅基地退出意愿——基于福建厦门的调查[J]. 中国土地科学, 2022, 36(1):20-29.

[26]
冯应斌, 龙花楼. 中国山区乡村聚落空间重构研究进展与展望[J]. 地理科学进展, 2020, 39(5):866-879.

DOI

[27]
李永萍. 农村新生代青年的生育意愿及其转变动力——基于皖南Y村的田野调研[J]. 中国青年研究, 2023(2):59-68.

[28]
刘兆军, 王琪, 杜国明. 东北粮食主产区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空间分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黑龙江省克山县为例[J]. 中国土地科学, 2020, 34(6):94-102.

[29]
冯德东, 龙花楼, 王坤, 等. 中国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优化研究综述与展望[J]. 地理研究, 2024, 43(8):2215-2232.

DOI

[30]
陈坤秋, 周婧婧, 陈韵雅, 等. 中国城乡土地要素流动格局与影响机理[J]. 经济地理, 2024, 44(6):183-192.

DOI

[31]
陈坤秋, 龙花楼. 土地系统优化助推乡村发展转型研究进展与展望[J]. 地理研究, 2022, 41(11):2932-2945.

DOI

[32]
何雷华, 王凤, 王长明. 数字经济如何驱动中国乡村振兴?[J]. 经济问题探索, 2022(4):1-18.

[33]
苏岚岚, 彭艳玲. 农民数字素养、乡村精英身份与乡村数字治理参与[J]. 农业技术经济, 2022(1):34-50.

[34]
郭君平, 仲鹭勍, 曲颂, 等. 宅基地制度改革减缓了农房闲置吗?——基于PSM和MA方法的实证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 2020(11):47-61.

[35]
刘守英, 王一鸽. 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中国转型的乡村变迁视角[J]. 管理世界, 2018, 34(10):128-146.

[36]
曹智, 刘彦随, 李裕瑞, 等. 中国专业村镇空间格局及其影响因素[J]. 地理学报, 2020, 75(8):1647-1666.

DOI

[37]
杨忍, 邓颖贤. 广东省村镇聚落体系演化及其优化重组[J]. 地理学报, 2024, 79(2):281-298.

DOI

[38]
朱媛媛, 罗源. 中国乡村社会空间重构过程再认知及展望——基于人口城乡逆流视角[J]. 地理科学进展, 2024, 43(2):374-386.

DOI

[39]
张聪, 龙花楼. 农村“三块地”改革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J].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5):121-133.

文章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