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Major Functional Zones:A Discuss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Geography

  • FAN Jie ,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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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Key Laboratory of Region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odeling,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101,China
  • 2.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Development,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190,China
  • 3.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049,China

Received date: 2024-08-01

  Revised date: 2024-08-22

  Online published: 2024-09-23

Abstract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20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explicitly outlined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major functional zones". This paper evaluates the policy value and implementation effectiveness of major functional zones by examining three scientific connotations: emphasizing the fundamental role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carrying capacity,highlighting regional comparative advantages,and adhering to a goal-oriented approach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t uncovers significant developmental disparities among different major functional zones. Based on basic theories and methods in economic geography, this paper discusses reform directions for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major functional zones,including: building an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for the major functional zones that is compatible with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nd China's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enhancing a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system between major function and superimposed function,and creating an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based on major functional zones to expedite the formation of a new territorial system and integrated functional zone layout. Furthermore,it delves into in-depth discussions on key reforms and innovations for achiev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in major functional zones as well as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This paper contends that economic geography has played a crucial supporting role in shaping and developing major functional zones. Thus,enhancing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will serve as a new driving force for economic geography's advancement in the new era.

Cite this article

FAN Jie .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System of Major Functional Zones:A Discuss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Geography[J]. Economic geography, 2024 , 44(8) : 1 -7 . DOI: 10.15957/j.cnki.jjdl.2024.08.001

二十多年来,主体功能区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深化,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认同[1-2]。对学术贡献的评价,重点关注对区域均衡模型的理论发展贡献,认为从单纯的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为融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综合均衡,与可持续发展原则一致,与生态文明理念契合[3];其次关注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的方法论开拓性贡献,认为以承载力为基础、以适宜性为补充的空间布局和区位选择方法,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原理[4-6]。具有全球影响的人文和经济地理学者认为,地域功能理论和双评价方法在全球范围内对地理学发展都做出了重要的开创性贡献[7-9]。对应用领域的贡献,国外知名学者在《Nature》及其子刊上发表文章,主要认为主体功能区对土地利用系统优化管理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的价值[10-12];而国内对主体功能区在应用领域的贡献认可,集中表现为主体功能区成为我国“三规合一”(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一项重要空间规划形式,进而提升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战略之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大区域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和生态文明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3-1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制度改革部署,是实现主体功能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构建国土空间新发展格局任务的新要求。同时,也为经济地理学者在未来深化主体功能区研究,特别是扬经济地理学基于比较优势研究区域经济布局之长、补经济地理学长期以来在区域政策领域研究之短,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研究的实践、研究的进展和研究的成果,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提供科学依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在实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地理学自主创新能力,在建设科技强国的征程上,实现经济地理学学科建设的现代化。

1 主体功能区科学内涵、政策价值与实施效果

主体功能区是以深入系统的科学研究为基础,按照城市化、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遗产保护等不同功能类型,确定了我国每个县区级行政单元承担的一种主体功能定位[15]。以各地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形成的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蓝图,是第一张描绘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长远格局的蓝图;以这张蓝图提炼生成的我国城镇化、农产品和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是我国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利用、实现空间落地布局的战略指引。

1.1 主体功能区三个方面的科学内涵

一是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确定各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中的底线约束作用。中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陆域国土,存在着显著的自然地理环境差异,三大自然区和三个地形阶梯的自然地理环境深刻地影响着我国人口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密度,而自然资源的禀赋条件和地理区位则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分布特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各地的开发建设活动首先要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主体功能区从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生态脆弱性和重要性、环境容量以及自然灾害风险等多维度对全国国土空间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各地区发展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管制的基础依据[16]
二是强调各地区在全国一盘棋中发挥比较优势的系统布局的科学逻辑。各地生态系统重要性和脆弱性,直接决定着其保护的战略取向;各地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和竞争能力,成为区域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的重要基础条件。必须着眼全国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经济布局和城镇化空间战略格局,以及粮食安全保障的能力,在综合分析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基础上,以统筹谋划全国一盘棋的总体布局为指引,以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为准则,科学确定各地主体功能定位,系统设计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
三是遵循现代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把推进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均衡发展作为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目标取向。摒弃单纯强调经济效益而不惜资源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和目标导向,把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促进保护和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国家和区域不同空间尺度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目标。各地比较优势的不同决定了承担的主体功能的不同,而承担不同的主体功能绝不应导致各地人民生活福祉和发展水平产生巨大的差异。我们从科学原理上建构了空间发展综合均衡模型,推导出生态产品和社会效益兑现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参数,由此证明了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化和社会效益的价值化体现应作为健全配套政策的重点。

1.2 主体功能区三个方面的政策价值

第一,在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各地过去一度都把经济增长作为区域发展的首选,甚至是唯一目标,从而忽视当地的自然条件,盲目开发建设。我们的科学评价表明,我国曾有40%左右的国土是在超载状态下前行的。这一方面是没有尊重经济规律,导致经济增长缺乏竞争能力,效益低下、持续性差;另一方面是没有尊重自然规律,致使经济增长付出了昂贵的资源环境代价,破坏了相关区域发展的生态屏障和环境基础。主体功能区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引导全社会全行业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开发理念,改变了我国各地忽视自身资源环境条件、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目标的指向,引导各地步入因地制宜确定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化发展模式的正确轨道上来。
第二,由于我国一直缺失指导国土空间开发的长远规划蓝图,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空间开发无序、空间结构失衡的问题十分突出,耕地减少过多、过快,生态系统整体功能退化,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成为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两个最大威胁。纵观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包括欧盟主要国家、美国以及日韩等,编制并实施30~50年长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和规划成为实现现代化必要的制度保障。我国各地方政府由于缺失顶层一张图的统筹和规划指引,一度曾出现过将各城镇计划发展的规模加总后超出全国人口总规模的重大失误。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第一张指导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顶层蓝图,主体功能区战略能够全面统筹优化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调控人口、产业集疏,促进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发展,有助于指导各地、各部门空间开发、保护、整治、修复等各类活动的合理布局及有序推进。
第三,以往我国空间治理体系化水平不高,中央政府多个部门都在同步进行空间规划探索,包括国家发改委的区域规划、原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利用规划、住建部的城镇体系规划等,空间规划政出多门,规划结果和方案相互冲突,如在有的部门规划中的保护用地,而在另外一个部门规划中却被规划成建设用地。这进一步导致面向规划实施各类区域政策时相互打架,如同一块自然保护地,作为森林公园保护的政策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政策存在着严重的不协同。主体功能区战略是国家战略,回答了全国战略格局和分类定位问题,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引导形成了“战略+规划+政策”的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现代化的空间治理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对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作出重要部署,推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都可以在主体功能区战略搭建的棋盘上布子下棋,体制机制的改革走入了体系化的新阶段,成为各类重大空间规划在布局方面的基本依据,也成为“9(包括产业、环境等部门政策)+1(政绩考核)”配套政策体系完善的基本依据。

1.3 主体功能区实施成效与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主体功能区从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定不移地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主体功能区发展”。这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规划实施提供了坚定的制度保障,主体功能区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了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16]。其主要成效表现为:①主体功能区战略思想深入人心,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力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基础作用,突出各地在全国一盘棋中基于比较优势的功能定位,已成为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遵循。②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基本形成,“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粮食主产区和生态安全屏障战略格局总体稳定,“三区三线”全面划定,生态优先、差异化协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已初步形成,美丽国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土空间保障。③主体功能定位和制度引领区域协调发展作用日益显现。随着“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安排更加有效,有力促进了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的形成,为实施国家战略,完善空间治理,促进城乡和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提供了统一的空间基础。
与此同时,在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中也存在着有待完善的问题。突出表现为:①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充分不均衡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17]。②承载国家粮食和生态安全功能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而且越是安全功能重要的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越是落后。③城乡发展不协调也是功能差异导致的结果,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差距已成为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难点堵点问题。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归结于工业文明制度体系下城乡要素之间不平等的交换过程、对粮食和生态等产品价值的低估甚至无价占用等,这也是生态文明制度下重构城乡关系、维系国土空间安全的制度改革重点。此外,主体功能区还存在着将主体功能等同于唯一功能、地域功能治理缺乏与尺度相适配的区划层级、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配套政策不健全等等问题,都将成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问题导向”的改革需求。

2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的改革指向

2.1 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适配的主体功能区制度

主体功能区制度改革的方向,首先要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适配,按照新要求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重点包括:一是要持守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根本方向,这符合国土空间演化规律和区域经济布局规律。由于各地发展的禀赋条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要实现全国整体发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应该在全国一盘棋中各地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实现有差异化的主体功能定位的同时,根据区域间优势互补实现区域经济优化布局。因此强化和培育各地区主体功能依然是主体功能区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二是按照中国式现代化对区域协调发展具体目标,2050年要实现区域城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基本均衡,因此缩减不同功能类型区之间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之间的显著差距,是主体功能区制度改革的一个难点和重点。当我国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成因从客观禀赋条件转变为主体功能定位之后,区域政策也将随之从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差距,转向主体功能分工而产生的不同主体功能之间的差距。三是主体功能区是实现区域综合均衡的空间组织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人均水平在区域间的均衡成为生态文明新形态下区域均衡水平度量的科学表达方式,而经济、社会和生态事业同步改善、持续向好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提升生态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效益、切实发挥社会和生态在区域发展综合均衡中的作用,是主体功能区制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由此可见,形成主体功能的地域分工、实现全国发展整体效益最大化、缩小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以及增加生态和社会事业价值,既是主体功能区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也是经济地理学研究的重点命题。

2.2 完善主体功能和叠加功能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制度

随着人口规模和人类需求的持续增加,地表自然结构经济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多样,地球陆地表面积和各行政区空间范围的有限性必然导致单一功能的陆地表层面积占比持续下降,陆地空间功能复杂性持续增加的面积占比也将提高。对区域发展而言,既要按照国家上位规划、坚持不懈地建设主体功能,与此同时,又应当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建设的前提下,培育其他功能以谋求区域综合发展,这就给地方政府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如何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以解决地方政府和社会在复合功能建设中的无序、偏差甚至错误的问题,仅仅对一个地域空间进行单一功能、主体功能的管制,失效风险会不断增大,难度也不断增加。简单的一刀切、特别是把主体功能当作唯一功能进行管理的制度是完全错误的。因此,完善主体功能和叠加功能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制度,将成为地域功能不断复合化后的政策需求。
由此可见,某地主体功能为MFii=1,2,3)同其他叠加功能Fjj=1,2,…,n)就共同构成了该地完整的复合功能。那么,叠加功能与主体功能的协调程度、各类叠加功能之间的协调程度,以及在协调过程中实现整体功能利益最大化,就成为主体功能区制度改革为经济地理学提出的一个空间组织优化问题。

2.3 创建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蓝图,加快构成国土空间新体系、形成综合功能区布局的制度

主体功能区是一个类型区划,突出强调各地的比较优势和差异化发展方向,这在解决我国进入21世纪之后各地均盲目推进工业化、把追求GDP增长作为唯一目标的发展方式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按照区域发展的规律,突出比较优势的差异化区域发展进入较高发展阶段之后,如何在差异化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走协同化和一体化发展的道路,是实现更大省市和国家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毫无疑问,地域分工是区域发展基础,因此主体功能区始终是各类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战略的基础性制度和棋盘,在各类区域政策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制度的作用。那么,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蓝图,如何构建出地市、省区和国家不同空间尺度的布局总图,是体现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空间尺度的区划是空间布局总图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不同空间尺度的区划和空间布局总图的结果,构成了我国国土空间的新体系。随着空间尺度升高,特别是在跨省区构成的区划蓝图中,每个区划单元的功能都是综合的。这样,推进形成上下衔接的国土空间新体系,推动构建综合功能区的空间布局以及加快新国土空间体系、综合功能区布局同各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融合和衔接,是当前主体功能区制度改革的现实与紧迫的需求。
由此可见,地域功能从主体功能走向综合功能是一个空间尺度转换问题。在空间尺度转换过程中,协调上位区域和下位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综合功能区空间组织效益最大化、在构建国土空间新体系和形成综合功能区中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功能的作用并实现主体功能与综合功能的良性互动,不仅是制度改革当务之急,也是经济地理学长期关注的科学难点问题。

3 主体功能高质量发展和健全制度体系的改革创新重点

3.1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的创新重点

面向新时代,主体功能区战略要全面承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战略的基本定位。
第一,从塑造安全格局走向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安全的良性互动与空间统筹。要完善国土空间安全体系,做强由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能矿资源安全和国防安全空间构成的国土空间安全体系,筑牢以“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为骨架,由国家骨干水网、国家战略性能矿开发基地和陆海沿边国土安全壁垒共同组成的国土空间新安全格局。要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培育承载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村全面振兴的新发展空间,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在东部城市群集中布局、资源开发加工型产业布局重心逐步西移、落实大食物观的农产品主产区空间配置的国土空间新发展格局。
第二,在差异化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功能区向上和向下的体系化布局,这是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空间格局、建构国土空间体系的合理途径。向上要形成综合功能区,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统筹多省区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在更高层次的生态系统中实现自然高水平的一体化保护。向下要细化功能分类和区划,探索因地制宜地细化功能的途径,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保持良性互动,提供新的细化的功能分类体系和空间区划方案。要打造综合功能区、综合功能亚区、主体功能区、功能区的国土空间体系。
第三,应在优化主体功能同时走向复合功能统筹协调,从空间规划走向更加系统的现代化空间治理,发挥主体功能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中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3.2 三类主体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重点

第一,城市化地区。要以进一步提升城市化地区的能级水平为重点,形成以主体功能区引导新质生产力布局、以主体功能区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制度。在上一版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城市化地区被定义为工业化和人口经济大规模集聚的区域;面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城市化地区应当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新质生产力集聚布局的重要空间载体。因此,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如何提升城市化地区自立自强科技创新的能力、如何实现科技成果向产业化合理转变的机制,以及如何实现城市化地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竞争力的体制机制。只有城市化地区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形成良好的适配关系,才能提升城市化地区发展能级,才能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全面实现。与此同时,城镇化的空间合理组织应该着力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一方面,促进城市群内部不同等级城镇间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在城市化区域应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城乡之间差异化但等值化的发展方式,促进城乡间要素的等值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第二,农业主产区。要坚持以稳定保障高品质、大食物生产和供给基地建设为重点,同时助推农业振兴带动新农村振兴、缩小城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的制度改革方向。在上一版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农业主产区主要是指以提供粮食产品、维系粮食安全保障为主体功能的区域。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一要优化食物安全的结构和品质,这就要求着眼于大食物观,高品质的农业产品提供、特别是有机生态健康的农产品提供为新目标,其中大食物观不仅是粮食产品,同时也包括畜牧产品、水产品和食用菌等多种食物产品。二要优化农产品主产区的空间结构,实现农产品主产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配,逐步遏制和扭转我国粮食主产区重心北移的趋势,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是制度改革的目标。优化粮食空间布局的另一个重点是扩大农产品主产区的规模、实现南方按省为单元的粮食就地供给率,稳固提升我国粮食供给的安全水平。三要针对我国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城乡差距大的现实问题,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要空间载体,以提高农业产品价值和实现农村土地等要素等值交换为抓手,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实现新突破。
第三,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继续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基础,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作为制度改革的新方向,助推在保护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实现更好的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虽是我国各种功能类型区当中人民生活水平最低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最为落后的区域,然而其在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当中又是最关键的区域,因此,在继续持守生态优先方针基础上,协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实现以高水平的生态保护支撑高质量的发展,将成为近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改革方向;同时,如何将业已形成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产业经济和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实现资源环境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改革内容包括:以产业正负双面清单为全面管控手段的激励性与限制性产业布局机制,产业布局与“三条控制线”空间冲突、以质量换数量和以位置换范围的调整协调机制,产业发展反馈生态保护、实现保护与发展良性互动机制,与生态建设规模脱钩的生态奖补长效稳定机制,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美好环境共建共享机制与绿色低碳产业富民机制等。

3.3 叠加功能和复合功能区的治理体系建设

城市化、农产品主产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主体功能的3种基本类型,实现了海陆全域覆盖。按照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和发展新格局的要求,还有若干特殊功能为叠加在3类主体功能区之上的叠加功能,由此形成了复合功能区。叠加功能主要是:以巩固国防安全为核心,承载沿边开放合作、生态安全为特殊功能的边境地区;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相对富集、履行为国家发展提供能矿资源保障功能的能矿资源保障区;我国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空间集中分布、承载自然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的国家“后花园”地区;蓝色国土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海洋重点功能区,等等。显然,针对复合功能区的治理体系的改革重点,是如何在保障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形成叠加功能与主体功能相协同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

3.4 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建构国土空间新体系和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的制度体系

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一方面,向下是进一步实现主体功能区的精细划分、达到具体功能区管制的精度要求,这就要求建构通畅准确的主体功能向下传导机制,通过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降尺度的精准落地。另一方面,向上是实现主体功能区板块的集成而形成综合功能区,成为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在大尺度上的基本空间单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如何实现不同功能区之间、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合作,助推省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
此外,还要积极探讨主体功能区制度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大区域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农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战略等不同维度的国家重大战略的融合机制,切实发挥主体功能区在我国空间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4 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主体功能区从空间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基础性的制度,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又多次强调主体功能区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引导产业布局、助推治理体系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毫无疑问,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中,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将有助于主体功能区更好地发挥战略性和制度作用。之所以主体功能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一是主体功能区始终着眼于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面临的重大问题,时代性鲜明,运用系统观协调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主体功能区始终坚持和突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爱护自然的基本理念,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作为根本目标,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三是主体功能区坚持创新地域功能理论、创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双评价”方法、创新可持续性过程评价作为监测预警的依据,主体功能区的方案是一个科学的方案、面向时代需求的方案、代表先进发展观的方案,因此是有生命力的方案。同时,主体功能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在空间上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协调,都是经济地理学乃至地理学所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以往的实践也表明,经济地理学和地理学在主体功能区形成和发展中能够发挥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作用,主体功能区是经济地理学和地理学最适宜发挥作用的应用基础学科。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这必将为经济地理学乃至地理学提出一系列新命题,也必将成为拉动经济地理学和地理学在新时期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1]
樊杰. 我国主体功能区划的科学基础[J]. 地理学报, 2007, 62(4):339-350.

[2]
樊杰. 中国主体功能区划方案[J]. 地理学报, 2015, 70(2):186-201.

DOI

[3]
郑度, 吴绍洪, 尹云鹤, 等. 全球变化背景下中国自然地域系统研究前沿[J]. 地理学报, 2016, 71(9):1475-1483.

DOI

[4]
傅伯杰, 刘焱序. 系统认知土地资源的理论与方法[J]. 科学通报, 2019, 64(21):2172-2179.

[5]
刘焱序, 傅伯杰, 王帅, 等. 空间恢复力理论支持下的人地系统动态研究进展[J]. 地理学报, 2020, 75(5):891-903.

DOI

[6]
于贵瑞, 张雪梅, 赵东升, 等. 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概念及其生态学基础的讨论[J]. 应用生态学报, 2022, 33(3):577-590.

DOI

[7]
陆大道. 变化发展中的中国人文与经济地理学[J]. 地理科学, 2017, 37(5):641-650.

DOI

[8]
贺灿飞. 高级经济地理学[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21.

[9]
Wu F. China's emergent city‐region governance:A new form of state spatial selectivity through state‐orchestrated rescaling[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016, 40(6):1134-1151.

[10]
Bryan B A, Gao L, Ye Y, et al. China’s response to a national land-system sustainability emergency[J]. Nature, 2018,559:193-204.

[11]
Bai Y, Wong C P, Jiang B, et al. Developing China’s Ecological Redline Policy using ecosystem services assessments for land use planning[J]. Nature Communications, 2018, 9(1):3034.

[12]
Busch J, Ring I, Akullo M, et al. A global review of ecological fiscal transfers[J]. Nature Sustainability, 2021, 4(9):756-765.

[13]
陈明星, 梁龙武, 王振波, 等. 美丽中国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的地理学思考[J]. 地理学报, 2019, 74(12):2467-2481.

DOI

[14]
陆大道. 人文与经济地理学如何响应“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J]. 经济地理, 2023, 43(3):1-5.

DOI

[15]
樊杰. 地域功能—结构的空间组织途径——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讨论[J]. 地理研究, 2019,38:2373-2387.

[16]
樊杰. “十五五”时期中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探索、战略创新与路径选择[J].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4, 39(4):605-619.

[17]
樊杰, 伍健雄, 高翔. 近十年我国城市化地区主体功能实现的空间表现特征与未来布局优化[J]. 经济地理, 2024, 44(1):1-13.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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